大连地铁5号线工程通风系统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大连地铁5号线工程通风系统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EC-DLDT5-JD-2018-06) 1. 招标条件
大连地铁5号线工程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大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5~2020年)批复》(发改基础[2015]3027号)文件批准建设,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PPP模式具体实施。目前,建设资金已落实,通风系统设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
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中铁采购﹝2019﹞44号);
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国中铁采购﹝2019﹞45号);
《中国中铁大连地铁五号线总承包管理部集中采购物资设备管理办法》(中铁大五总包〔2017〕26号);
相关其它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建设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
3.2 规模
建设规模见工程概况
3.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03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3月(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工期进行调整)
3.4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3.4.1项目概况
大连地铁5号线工程线路全长24.484km,全线采用地下线敷设;设车站18座,其中换乘车站6座,分别为劳动公园站(与7号线换乘)、青泥洼桥站(与2号线换乘)、火车站(与快轨3号线和6号线换乘)、梭鱼湾站(与4号线换乘)、后盐站(与快轨3号线&金普南延线换乘)、后关村站(与1号线北延线换乘);设有车辆段1座,控制中心1座,主变电所2座;最大站间距3.560 km,最小站间距0.563 km,平均站间距1.36km;项目投资概算为182.17亿元,是中国中铁以PPP模式实施,特许经营期为25年,其中建设期5.5年,运营期为19.5年,计划于2023年3月全线通车运营。
3.4.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大连地铁5号线通风系统设备物资采购及其配件采购以及伴随服务、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安装督导、检验试验、系统调试、质量保证及相关服务(设计联络、接口协调、技术资料支持等)、仓储、运输、装卸、质保期服务等。(物资需求清单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用户需求书》),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招标需求清单及数量(除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仪器仪表外),如不一致,以本招标文件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为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质条件
4.1.1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大型轴流风机生产、制造、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法人组织,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外币资金(汇率按发标日当期汇率计算)。
外购成套产品须提供制造厂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有效唯一授权书,并提供制造厂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4.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4.1.2.1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风机须提供有效的3C及3CF认证证书。
4.1.2.2投标人须提供一份以往业绩中大型轴流风机叶片探伤报告、材质分析报告、风机电机耐高温检测报告、叶轮动静平衡试验报告和风机正、逆转切换时间和防喘振报告。
4.1.2.3投标人须提供一份以往业绩中大型轴流风机风机特性曲线。
4.1.2.4投标人须提供一份以往业绩中大型轴流风机电机性能试验报告。
4.1.2.5控制柜须提供有效的3C认证证书,并提供国内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
4.1.2.6投标人须提供风阀类产品有效的3C认证证书、3CF认证证书和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1.2.7投标人须提供符合耐火要求的消声器产品,并具有权威机构出具的耐火试验报告。
4.1.3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所投标的物生产和供货能力,风机设备具有近五年(2014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供货及伴随服务业绩(附合同协议书及清单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单合同额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原件备查)。
风阀设备的制造厂应具有所投标的物生产和供货能力,具有近五年(2014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城市轨道交通项目风机设备供货及伴随服务业绩(附合同协议书及清单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消声器设备的制造厂应具有所投标的物生产和供货能力,具有近五年(2014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城市轨道交通项目风机设备供货及伴随服务业绩(附合同协议书及清单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所供产品无安全质量事故记录,并提供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信用评价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人或制造厂与业绩拥有单位的名称和印章名称必须一致,原件备查,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
4.1.4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最近连续三年内(2016年至投标截止时,新成立公司不满足年限要求的,提供成立当年至投标截止时)未出现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
4.1.5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信用良好,不接受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务被接管、资金被冻结、企业被裁定破产状态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在最近三年内(2016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出现过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不接受被政府、行业及主管部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列为不合格供方且处于投标限制期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4.1.6其他要求
4.1.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4.1.6.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1.6.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参与投标。
4.1.6.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1.6.5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2 招标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3 包件投报方式
本次招标标的物为一个包件;
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4.4 投标人须知责任
4.4.1本次招标标的物为大连地铁5号线通风系统设备物资采购及其伴随服务,投标人应根据标的物情况提供一套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则视为废标。当合同最终签订,无论标的物是否为同一家供货,均视中标人为唯一技术责任方。技术责任方应保证标的物的所有产品满足《用户需求书》的相关技术要求,保证标的物的安全性、可靠性、可维护性,确保系统设备安全可靠运营。
4.4.2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使用本项目物资或物资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有发生,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24小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4日18:00时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 发售时间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5月31日 至2019年6月4日18: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