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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二水源增设排泥水回收设施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5-31  浏览次数:2


金陵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二水源增设排泥水回收设施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陵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二水源增设排泥水回收设施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投标编码:DLZB.CoM_20190531_675036052242022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1.招标条件
金陵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二水源增设排泥水回收设施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事业部以石化股份化投[2019]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金陵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二水源增设排泥水回收设施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金陵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二水源增设排泥水回收设施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金陵公司厂区内。
2.3建设规模:
本次排泥水处理回收设施处理对象为二水源沉淀池排泥水,排泥水每4小时排1次,每次排水量约700m3,排放时间约30~40min,每天排水量4200 m3。处理后污泥脱水后含固率高于40%,处理后干泥外运量每天约40吨,由汽车运出做建材用,污水做为循环水场补水。
2.4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4112万元(已抵扣增值税428万元)。
2.5计划工期:183天(含设计周期,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金陵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二水源增设排泥水回收设施工程总承包包含详细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含材料复检)和服务,全部施工工作,以及试车和开车过程中必要的服务,完成各专项验收(除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卫生、防雷设施)、完成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对本项目的HSSE、质量、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本标段估算合同价4185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6年以来有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工程交竣工报告等复印件);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见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
(6)没有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2016年以来没有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7)无重大诉讼纠纷;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需提交身份证及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国家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PMP证书,2016年以来有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工程交竣工报告等复印件);
(2)设计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并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6年以来有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的设计负责人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工程交竣工报告等复印件、建设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等);
(3)施工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国家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6年以来有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或施工项目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工程交竣工报告等复印件、建设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等);
(4)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016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或施工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工程交竣工报告等复印件、建设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等);
(5)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6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或施工项目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工程交竣工报告等复印件、建设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等)。
(6)质量负责人持有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质检员(质量员)证书或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5月31日16时00分至2019年6月5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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