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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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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广丰区城市管理局广丰区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一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5-31  浏览次数:0


上饶市广丰区城市管理局广丰区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上饶市广丰区城市管理局广丰区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受上饶市广丰区城市管理局委托,依据采购计划确定的采购方式,对其所需的相关服务和设备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项目名称:广丰区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一标段)
招标编号:JXZXZFCG-2019-01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采购名称 简要说明 服务周期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预算控制价
广丰区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一标段) 环境服务 5年 JXZXZFCG-2019-01 5673.7万元/年
1.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包括城区主次干道(含:城区无物业管理开放式小区)、永丰街道、丰溪街道、芦林街道、下溪街道、大石街道、洋口镇、枧底镇、霞峰镇、高新区、上广大道。关于原有保洁人员、工资及环卫设备处置,原则上由中标单位全部接收,招标人原有设备设施通过第三方评估后,有偿租赁或转让给中标企业,由中标人使用并承担运营费用,环卫工人工资设立专户。 2.本标段有部分区域已外包,建议本项目中标单位对已外包项目进行收购。如未能收购,将在中标价中减去相对应的金额。原外包合同到期后由本次中标单位直接接管。承包金额按本次中标价执行。
注:本项目不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人相关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资产项目。
4、投标人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因违约、劳资纠纷或重大安全事故引起合同中止的其投标资格无效。评标现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验。
5、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清洁服务相关内容。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进口产品投标。。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24小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間和期限、地点、方式  
(一)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06月03日至2019年06月10日(北京时間)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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