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项目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招标公告
汕头市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项目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汕头市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项目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已由关于汕头市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潮阳发改投[2018]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汕头市潮阳区广业织染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汕头市潮阳区广业织染环保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项目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
2.2建设地点:汕头市潮阳区
2.3项目规模和标段划分
项目规模:本项目厂区工程(近期规模7.5万m3/d)、污水管道(长4.503km)、回用水管道(长3.17km)以及尾水管道(长3.928km);其中构筑物主要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预处理综合池、水解酸化池、A2/O生化池、MBR膜池、MBR膜设备间、鼓风机房、臭氧接触池、臭氧制备间及配电中心、提升泵房、活性炭吸附池、活性炭再生车间、回用水接触池、浓缩池、调理池、浓缩脱水车间、除臭间、出水加药及监测用房、配电间及进水监测用房、排海泵房及相应配套设施。本项目总投资54990.02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4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内容含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2.4.1设计咨询。
参照《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设计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穗建技[1999]313号)的指导精神,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政策、规定、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及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关技术文件及有关项目的评估报告、评审报告及其它审批意见等其它依据对标段范围内建设过程中全部工程(含专业工程)、设计过程(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过程设计变更阶段)等各设计阶段提供设计咨询服务,并以驻场服务的形式全面配合业主进行设计管理工作,对施工过程中所遇技术问题给出专业意见。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委托人对各子项工程设计各阶段的限额设计管理,做好投资控制,并对设计概算、设计预算和变更造价提出咨询意见或建议;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建设计划;
(2)勘察前提出技术要求,对勘察报告进行审查: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设计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基础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勘察成果进行审查,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是否达到相关规范的深度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3)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是否可行进行全面分析、论证,提出优化建议;关键工程或工序应提出新工艺新技术和优化设计要求并提供相关指导意见;对重大设备、材料品牌、价格和技术参数提出具体意见;
(4)对设计文件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等问题提出修改建议;
(5)协助委托人组织有关专家,对各阶段设计文件进行审核;
(6)评审结构体系,复核结构设计计算;对不安全隐患或保守浪费提出修改意见;
(7)检查设计文件的深度、质量、进度是否达到国家规范和合同要求,满足工程建设需求,提出改进建议;
(8)设计咨询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9)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技术交底,针对关键工序、新的工艺、技术难题等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10)协助发包方组织科研成果转化、组织设计成果创优申报;
(11)为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12)对项目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是否符合本项目的设计原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13)对设计文件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等问题提出修改建议;
(14)应严格执行业主方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管理办法;
(15)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内容。
2.4.2施工图审查。
根据国家、广东省、汕头市关于施工图审查的有关要求,出具符合要求的施工图审查报告,包括不限于勘察成果文件、规划、主体建筑及配套各专业、各系统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深化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文件、技术与方案比选文件,及以上文件相对应的造价文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对施工图审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增加或减少)。
2.5服务期:自服务单位接受委托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完成之日止,提供建设全过程的咨询服务。
2.6最高投标限价:374.76万元,其中设计咨询最高投标限价为:229.04万元,施工图审查最高投标限价为:145.7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乙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二类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含市政基础设施(排水)工程);
3.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资格。
3.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承接设计咨询的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全体成员仅允许2个,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6、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按招标公告附件一的要求提供了投标人声明。
3.7、投标人按照公告附件二的格式提供了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投标报名。
注:
(1)投标人与被咨询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无隶属及其它利害关系,投标人如已成为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中标服务单位,将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本项目服务中标单位将不能参与本项目勘察设计的投标。
(2)施工图审查的单位服务行政区域应为汕头市,若投标时施工图审查服务单位未在汕头市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注册手续的,须提供相关承诺,承诺在2019年7月1日前完成上述手续的办理,确保在项目所在地依法开展工作。如未能按承诺要求,则招标人有权取消该部分合同,并向该单位追讨赔偿。
4.招投标活动时间安排: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9年5月30日至2019年6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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