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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县2016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生活用水置换结余资金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5-31  浏览次数:5


盐山县2016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生活用水置换结余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盐山县2016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生活用水置换结余资金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山县2016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生活用水置换结余资金项目已由盐山县人民政府以盐政发【2019】2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项目法人为盐山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盐山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盐山县2016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生活用水置换结余资金项目 2、建设地点:盐山县境内。 3、建设内容:盐山县2016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生活用水置换结余资金项目计划完成集中供水续建村内管网改造工程 11 处,涉及付孙村、崔家村、卢少刚村、王殿鲁村、小李村、西杨铺村、王庄村、三关庙村、刘春奎村、西城村和反刘村,共计 11 个村庄,解决 1.222 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并为西城村更换水表 80 套。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7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19年8月29日。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9-05-31 09:00至2019-06-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正式文件。未能及时下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注: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等网站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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