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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妇幼保健院高压增容(双电源)配电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5-31  浏览次数:3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高压增容(双电源)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高压增容(双电源)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市妇幼保健院高压增容(双电源)配电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潭市妇幼保健院高压增容(双电源)配电工程
2.2项目地点:湘潭市妇幼保健院
2.3项目概况:总投资约641.5 万元(具体以相关技术资料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计划工期: 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范围:湘潭市妇幼保健院高压增容(双电源)配电工程工程量清单所确定的详细内容;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3项要求。
3.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2被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中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
3.5.3违反法律、法规其他条件的。
3.6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自行承诺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5.2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9年5月30日~2019年6月5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24小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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