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北投资有限公司天井农民安置小区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__全国招标信息网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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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城北投资有限公司天井农民安置小区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5-31  浏览次数:0


长沙市城北投资有限公司天井农民安置小区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长沙市城北投资有限公司天井农民安置小区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天井农民安置小区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开发改发[2016]53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长沙市城北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天井农民安置小区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
2.3 建设规模:天井农民安置小区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主要内容包含新居配及配套土建的设计、高压引入从国家电网接线至项目红线边及室内高低压配电,包含变压器、低压出线柜等。本次项目施工图及后续设计服务设计费及建安工程投资估算约1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天井农民安置小区中配电高低压系统、配套土建等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高压引入、外线接入、外线土建、路由、公变从高压到居民户表箱,专变从高压到低压出线屏及防火封堵等,从国家电网接线至项目红线至室内配电房低压出线柜所有的安装采购及管道敷设、顶管施工、道路破除、道路恢复等配套工程的施工,外线部分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内线部分优化设计并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以及本项目的用电报装、审批、调试、检测、验收、送电等各环节的一切相关手续和费用(双电源高可靠性保障费用及预存电费除外)等内容;并协助招标人向电力部门移交相关手续等环节;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设计总容量约3600KVA一次性设计、施工到位,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总体申请送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工 期:总工期 180日历天(含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直至送电等所有环节)。
2.6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合格,竣工后必须能满足长沙市电业局正常供电、送电要求。  
2.7保修要求:施工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相应的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或其他省级国家能源局监管办公室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和承试均为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处于有效期,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此项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3.3除上述资质外,投标人还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4 施工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严格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规定标准,即至少应配备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施工的项目负责人。
3.4.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4.5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或官方查询网址。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4.6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5 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其他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或其他省级国家能源局监管办公室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和承试均为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处于有效期,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此项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3.7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其他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不良诚信行为的依据,停止不诚信单位对开福区政府投资项目3个月的投标:
(1)对招标项目缴纳了投标保证金,但未递交投标文件的;
(2)授权委托人或法人缺席开标会议现场的;
(3)一个年度内,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两次迟到或两次未带身份证原件的;  
(4)其他不良诚信行为。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标办法设计部分参照《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2013年修订版)制定;施工部分参照《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9]41 号)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Ⅰ)”办法, 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6(1)”。分别计算报价得分。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人民币2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9年6月28日09:00时整。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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