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新诚供热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房烟尘系统改造及锅炉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长春市新诚供热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房烟尘系统改造及锅炉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HTZB2019-679
1、招标条件
长春市新诚供热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房烟尘系统改造及锅炉维修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长春市新诚供热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新诚供热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房烟尘系统改造及锅炉维修工程
2.2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锅炉房烟尘系统改造及锅炉维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2.3项目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幸福东路与顺通街交汇
2.4 工期:按招标人要求
2.5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6年-2018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单位须具有近三年(2016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3.10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24小时)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6月4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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