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四平校区2019-2020年度取暖期煤炭采购招标公告
吉林师范大学四平校区2019-2020年度取暖期煤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JZB2019-3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师范大学四平校区2019-2020年度取暖期煤炭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吉林师范大学,采购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四平校区2019-2020年度取暖面积为56.73万平方米。2台30吨热水锅炉,往复式炉排,型号为SHW21-1.25/130/90-A,锅炉出力60%-70%,取暖期输出热量:17.5万GJ±3%;
2.2招标内容:通过本次招标选择供应商为吉林师范大学四平校区2019-2020年度取暖期煤炭进行采购,入围后供应商需到吉林师范大学进行最终报价,选定最终供应商,技术服务要求如下表:
指标名称 |
单位 |
要求数值 |
低位发热量 |
卡/克 |
3800 |
干燥基全硫 |
% |
≤0.5 |
干燥基灰分 |
% |
≤20 |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
% |
≥30 |
全水分 |
% |
≤20 |
焦渣特性 |
型 |
3 |
2.3供货地点:吉林师范大学四平校区供热中心储煤场,一次性存煤量1000吨;
2.4 取暖期:2019年10月15日-2020年4月15日,根据天气情况调整开关栓时间,保证整个供热期不少于180天,且供热期比四平市区至少延长10天。
2.5供煤方式:分批量随时供应,保证煤场储煤不少于500吨。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现行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
2.7采购预算:14.50元/平方米,投标报价超出该价格的,投标无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营业执照包含相应经营范围;入围供应商须是取得吉林省省直预算单位2019-2020年度冬季采暖煤供应商资格的企业法人;
3.3供应商须具备所投产品市级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应包含但不限于招标内容等的检测结果;
3.4供应商必须有与煤炭生产方签订不低于1.8万吨的采购合同;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高管、监事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7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
五、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24小时)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日--2019年5月31日的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至16:00时,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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