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轨道交通4号线第一批自采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轨道交通4号线第一批自采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NNDT4HXTP-06 1.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轨道交通4号线甲控乙供第二批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中国中铁南宁市轨道交通4号线02标项目指挥部会议纪要指工纪[2017]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轨道交通4号线02标机电14工区项目部。本项目接触网、杂散电流专业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南宁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是南宁市轨道交通线网中东西向的骨干线,线路西起洪运路站,东至龙岗站,线路途经大沙田成熟区、五象总部基地、五象火车站、龙岗商务区等主要区域。一期工程全长24.976km,均为地下线,共设19座车站,其中换乘站4座。全线设一座五象车辆段。
本项目部管段范围内包含环网电缆、接触网、杂散电流防护、电力监控及运营安全管理系统、疏散平台、供电车间、UPS电源整合共7项施工内容。
2.2招标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轨道交通4号线第一批自采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6年度和2017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
3.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1.8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采购中同时谈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谈判;
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并逐条响应。
3.2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轨道交通4号线第一批自采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24小时)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24日,每日8:30时至16:00 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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