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京通铁路朝阳地至通辽段电气化改造工程JT标自购物资(变电控制电缆、电力高压电缆)采购招标公告__全国招标信息网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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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京通铁路朝阳地至通辽段电气化改造工程JT标自购物资(变电控制电缆、电力高压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5-09  浏览次数:2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京通铁路朝阳地至通辽段电气化改造工程JT标自购物资(变电控制电缆、电力高压电缆)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京通铁路朝阳地至通辽段电气化改造工程JT标自购物资(变电控制电缆、电力高压电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2G-JT-WZ-2019-06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中国铁路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35%和65%,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组织单位和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京通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 变电控制电缆、电力高压电缆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1.2.6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1.2.7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设物〔2018〕185号);
1.2.8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京通铁路朝阳地至通辽段电气化改造工程位于朝阳地至赤峰市与通辽市政界(K358+200~K614+000),全线26座车站。主要工程内容:线路现状电化改造255.8公里,老府站、牛家营子站、四分地站、红花沟站、曹家营子、赤峰站、东南营子站、安庆沟站、山湾子站、小河沿站、四道湾站、孤山子站、羊场站、敖汉站、新窝铺站场改造15站,道口平改立施工 42 处;站线铺轨8.19 公里;铺设道岔32 组;敷设通信光电缆150.44条公里,联锁道岔307组;新建接触导线409.25条公里,电力线路268.02公里;新建牵引变电所4 处,网上开关站36 处;新建房屋21313.2平方米。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四: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变电控制电缆(BD-0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6-2018年连续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1.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完善稳定的质量保证和专业技术维修体系,售后服务良好且有可靠保证,企业必须已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需提供2017-2018年间同类产品检测报告。
3.1.4、生产能力及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从事控制电缆和低压电力电缆的生产、销售经历,近3年内(2016-2018)有不少于3项大中型规模类似铁路工程业绩及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生产厂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1.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7-2018)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6、厂家为一般纳税人,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在《2018年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黑的供应商。
3.2、电力高压电缆(DL-0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6-2018年连续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1.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完善稳定的质量保证和专业技术维修体系,售后服务良好且有可靠保证,企业必须已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需提供2017-2018年间同类产品检测报告。
3.1.4、生产能力及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从事电力高压电缆的生产、销售经历,近3年内(2016-2018)有不少于3项大中型规模类似铁路工程业绩及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生产厂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1.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7-2018)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6、厂家为一般纳税人,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在《2018年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黑的供应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5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开票信息、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申请表及标书款电汇底单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标书购买联系人邮箱,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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