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2019年第三批综合招标采购项目(安保与安防项目综合服务等)招标公告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2019年第三批综合招标采购项目(安保与安防项目综合服务等)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19-GC-ZB003-ZH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总部统一组织监控,省公司具体实施”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2019年第三批综合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项目名称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附件一)。
分标编号 |
服务项目名称(分标名称) |
SD19-GC-ZB003-ZH-ABAF |
安保与安防项目综合服务 |
SD19-GC-ZB003-ZH-ABZB |
安保值班运维项目综合服务 |
SD19-GC-ZB003-ZH-AJYJ |
安监应急项目综合服务 |
SD19-GC-ZB003-ZH-SBYW |
设备部运维项目综合服务 |
SD19-GC-ZB003-ZH-DDJC |
带电检测项目综合服务 |
SD19-GC-ZB003-ZH-PDQT |
配电其它项目综合服务 |
SD19-GC-ZB003-ZH-KGZL |
分界开关租赁项目综合服务 |
SD19-GC-ZB003-ZH-YXZN |
营销智能项目综合服务 |
SD19-GC-ZB003-ZH-YXJL |
营销计量项目综合服务 |
SD19-GC-ZB003-ZH-YXSC |
营销市场项目综合服务 |
SD19-GC-ZB003-ZH-YXYY |
营销营业项目综合服务 |
SD19-GC-ZB003-ZH-FWTS |
营业厅服务提升项目综合服务 |
SD19-GC-ZB003-ZH-FKTG |
费控推广项目综合服务 |
SD19-GC-ZB003-ZH-YXZH |
营销综合项目综合服务 |
SD19-GC-ZB003-ZH-YXND |
营销农电项目综合服务 |
SD19-GC-ZB003-ZH-KJ |
科技项目综合服务 |
SD19-GC-ZB003-ZH-TX |
通信项目综合服务 |
SD19-GC-ZB003-ZH-XX |
信息项目综合服务 |
SD19-GC-ZB003-ZH-YJ |
应急项目综合服务 |
SD19-GC-ZB003-ZH-YJYW |
应急指挥中心运维项目综合服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3)如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接到对中标候选人行贿犯罪的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其行为视为“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日前一个月内(不适用于大学等事业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方应分别出具。
(5)不良行为处理: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质保期服务过程中,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6)联合体投标:本批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3.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分别如下:
(一)安保与安防项目综合服务
包1:独立法人;具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或正式三级资质(灭火器维修资格证书)。
包2:独立法人;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或安防工程施工维护一级资质;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安防工程业绩3个及以上。
包3: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筑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或正式二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消防项目业绩3个及以上。
包4:独立法人;具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或正式三级资质(灭火器维修资格证书);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灭火器维修项目业绩5个及以上。
包5: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或正式二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包6: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或正式二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消防项目业绩3个及以上。
包7: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警示牌、宣传标示牌的制作及安装;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5个及以上标示牌或宣传品制作业绩。
包8: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或正式二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消防项目业绩3个及以上。
包9:独立法人;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或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三级及以上资质。
包10:独立法人;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或安防工程施工维护一级资质;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安防工程业绩3个及以上。
包11: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筑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或正式二级及以上资质;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消防项目业绩3个及以上。
包12:独立法人;具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或正式三级资质(灭火器维修资格证书);具有灭火器维修项目业绩3个及以上。
包13: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或正式二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消防项目业绩3个及以上。
包14:独立法人;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或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二级及以上资质;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安防工程业绩3个及以上。
包15、包16:独立法人;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或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安防工程业绩5个及以上。
(二)安保值班运维项目综合服务
包1-包10:独立法人;具有安保服务业绩(可含于物业服务内)。
(三)安监应急项目综合服务
包1: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安全评价业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安全评价甲级资质;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0个及以上电力行业安全性评价项目业绩,其中至少有1个电力应急项目;参与本项目人员团队应不少于15人,其中8人及以上应具备国家注册安全评价师资格。
包2: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安全评价业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安全评价甲级资质;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0个及以上电力行业安全性评价项目业绩,其中至少有1个电力应急项目;参与本项目人员团队应不少于15人,其中8人及以上应具备国家注册安全评价师资格。
包3: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安全评价业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安全评价甲级资质;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0个及以上电力行业安全性评价项目业绩,其中至少有1个电力应急项目;参与本项目人员团队应不少于15人,其中8人及以上应具备国家注册安全评价师资格。
(四)设备部运维项目综合服务
包1:独立法人;具备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认证3级及以上;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电力信息化系统建设或运维业绩不少于3个。
包2、包3: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
包4:独立法人;具有ISO20000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或ISO27000系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认证3级及以上;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电力信息化系统实施或运维业务业绩不少于3个。
包5:独立法人;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四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所供设备经电科院设备状态评价中心检验合格并出具相关报告。
包6: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二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
(五)带电检测项目综合服务
包1-包3:独立法人;具备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出具的2019年变电设备带电检测服务商检测能力评估证明。
(六)配电其它项目综合服务
包1: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
包2: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配电运维检修业绩不少于3个。
包3: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仪器仪表销售;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红外热成像仪销售业绩不少于50台。
包4:独立法人;具备国家核准的车辆改装企业资质;产品整车已登录国家工信部公告;产品已获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强制认证);产品已录入上传到国家税务总局免税图册(必须具有免税公告)。
包5:独立法人;具备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3级及以上;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配网主站维护业绩不少于3个。
包6: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
(七)分界开关租赁项目综合服务
包1、包2: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配电自动化系统集成和一、二次融合成套设备(柱上断路器)生产制造。
(八)营销智能项目综合服务
包1:独立法人;具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车联网平台清分结算资质;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充电设施运维业绩2项及以上。
包2: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个及以上充电站运维、运行、维护业绩。
包3: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个及以上充电站运维、运行、维护业绩。
包4: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及上资质;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项及以上充换电站施工业绩。
(九)营销计量项目综合服务
包1-包3:独立法人;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0条及以上电能表检定流水线运维业绩。
包4:独立法人;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3项及以上智能立库仓储建设或运维业绩。
包5: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项及以上低压台区线损治理项目实施业绩。
包6:独立法人;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低压电流互感器或电能表自动化检定流水线销售或运维业绩。
(十)营销市场项目综合服务
包1:独立法人;为国家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证明材料);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备综合能源服务业绩或展示展览业绩不少于3项。
(十一)营销营业项目综合服务
包1:独立法人;具有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3级及以上资质;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全能型供电所建设、配套设施服务等相关业绩不少于5项。
包2:独立法人;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项及以上第三方测评业绩。
包3:独立法人;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市场推广宣传或企业营销策划或市场营销策划;需组建5人及以上专业团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提供证明材料)。
包4:独立法人;经营范围包含广告宣传策划业务;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宣传推广业绩不少于5个;需组建5人及以上专业团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提供证明材料)。
包5:独立法人;需组建10人及以上服务团队驻场支撑(提供证明材料)。
包6:独立法人;具备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4级及以上资质。
包7: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
包8:独立法人; 具有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3级及以上资质;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缴费推广业绩不少于5项。
包9:独立法人;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四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
包10:独立法人;具有省级及以上有线电视频道独家播放经营权,播放电视频道应覆盖山东有线电视数字用户(提供证明材料),出具对宣传片播放电视频道的独家经营授权书。
包11:独立法人;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电力宣传业绩不少于5项;需组建5人及以上专业团队为本项目提供驻场服务(提供一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
包12:独立法人;具有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5级证书;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ITSS证书。
包13:独立法人;具有ISO20000或ISO27001服务认证证书;具有ITSS三级及以上认证证书;具有双软认证证书(软件企业认证证书、软件产品认证证书);具有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3级及以上证书;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3个及以上软件开发或系统集成服务业绩。
包14:独立法人;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公共服务行业客户满意度测评项目业绩。
(十二)营业厅服务提升项目综合服务
包1-包7: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许可证;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营业场所装修项目业绩。
(十三)费控推广项目综合服务
包1-包12:独立法人;经营范围包含广告宣传策划业务;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费控宣传推广业绩不少于5个;需组建5人及以上团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提供一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
(十四)营销综合项目综合服务
包1: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项及以上营配调贯通业绩。
包2: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
包3:独立法人;具有ITSS三级及以上认证证书;具有双软认证证书(软件企业认证证书、软件产品认证证书);具有CMMI3级及以上认证证书;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3项及以上软件开发或系统集成服务业绩。
(十五)营销农电项目综合服务
包1:独立法人;具备ISO27001系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备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3级及以上认证证书;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信息化系统运维类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
包2:独立法人;项目团队小组不少于5人(提供一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2017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宣传业绩不少于5个。
包3:独立法人;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十六)科技项目综合服务
包1:独立法人;团队具有中级及以上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至少4人,其中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至少2人,2013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研发业绩。
包2:独立法人;具备双软企业资质认证;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科技项目业绩4项及以上。
包3:独立法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科技项目业绩2项及以上。
包4:独立法人;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科技项目研发业绩。
包5:独立法人;项目负责人为副教授及以上级别;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电网运行规划相关的科研业绩3项及以上。
包6:独立法人;具备双软企业资质认证;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2016年至截止日,具有科技业绩4项及以上。
包7:独立法人;团队至少有3名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成员;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具备电力运维技术领域项目研发业绩。
包8:独立法人;具备ISO20000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或者ISO27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团队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信息化项目业绩3项及以上。
包9:独立法人;经营范围需包含计算机以及电力相关内容;团队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得少于70%,计算机开发类人员不得少于70%;具有配电台区相关技术应用的运行报告。
包10:独立法人;团队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得少于70%;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3项及以上电力科技项目研发业绩。
包11:独立法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科技项目研发业绩。
包12:独立法人;团队中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科技项目业绩4项及以上。
包13:独立法人;具有10人及以上的专业技术研发团队,研发团队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50%;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高电压与绝缘技术领域科技项目研发业绩1项及以上。
包14:独立法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具有5人及以上的专业技术研发团队。
包15:独立法人;具有5人及以上的专业研究团队,研发团队中中、高级职称比例不低于50%;2013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公共安全国家级项目业绩2项及以上;发表公共安全相关论文1篇及以上。
包16:独立法人;具有5人及以上的专业技术研发团队,研发团队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50%;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项及以上高电压与绝缘技术领域科技项目研发业绩。
包17:独立法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实验室或工程中心;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项及以上科技项目业绩。
包18:独立法人;为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不少于3人;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3项及以上节能领域项目业绩。
包19、包20:独立法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实验室或工程中心;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项及以上科技项目业绩。
包21:独立法人;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综合能源或新能源业绩或动态调压业绩或微电网测试仿真业绩或系统安全测试仿真业绩1项及以上。
包22: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包23:独立法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者同等职称且团队负责人应至少具有1项数据挖掘发明专利;提供不少于8人的研发队伍;2017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项及以上科技项目业绩。
包24:独立法人;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具有大功率电力电子相关领域的国家项目业绩1项及以上;团队中博士学历3人及以上,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具有大功率电力电子、电能质量相关业绩3项及以上。
包25:独立法人;团队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备科技项目研发业绩。
包26:独立法人;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证证书; 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包27:独立法人;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项及以上科技项目业绩。
包28: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一级承装、承修、承试;2017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特高压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
包29:独立法人;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科技项目业绩2项及以上。
包30:独立法人;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科研项目业绩3项及以上。
包31:独立法人;具备无人机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委托开发协议;具有5人及以上专业技术研发团队;具备省级及以上科研机构出具的信息安全接入检测报告;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项及以上无人机技术服务或技术开发项目业绩。
包32:独立法人;具备7人及以上专业技术研发团队,研发团队成员均应具有不低于大学本科的学历,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60%;研发团队负责人需具有工学博士学位,同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项及以上科技项目研发业绩;具有配电网保护控制等相关领域EI检索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
包33:独立法人;组建5人及以上团队;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信息化系统实施或变电运维业绩2项及以上或者具有电气设备带电检测相关业务业绩5项及以上。
包34:独立法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电力系统专业博士学位;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项及以上科技项目业绩。
包35:独立法人;具有双软企业资质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项目负责人为电力领域博士或具备中高级技术职称;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具备研发业绩。
包36:独立法人;团队至少有3名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成员;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具备会计学或审计学项目研发业绩。
包37:独立法人;为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团队成员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3人;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3项及以上节能领域项目业绩。
包38:独立法人;具有高级职称研究人员1人及以上;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科技项目研发业绩。
包39:独立法人;项目团队具有高级职称研究人员1人及以上;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科技项目研发业绩。
包40:独立法人;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项目负责人具备新能源项目研发业绩;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新能源项目研发业绩。
包41、包42:独立法人;研发团队至少有3名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成员;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具备电力运维技术科研项目研发业绩。
包43:独立法人;具有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研发团队至少有3名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成员;具备电力通信技术领域研发业绩;
包44:独立法人;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四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具备信息运维成熟度(ITSS)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3级及以上资质;研发团队至少有3名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成员;具备电力运维技术领域研发业绩。
包45:独立法人;研发团队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70%;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备3个及以上电网安全控制和继电保护信息系统技术业绩,具有1项及以上发明专利。
包46:独立法人;具备6人及以上专业技术研发团队,研发团队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60%,研发团队负责人具备博士学位,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012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项及以上科技项目研发业绩,具有2篇及以上SCI收录论文。
包47:独立法人;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项及以上科技项目业绩。
包48:独立法人;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具备研发业绩。
包49:独立法人;组建5人及以上专业技术研发团队,研发团队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不少于2人,研发团队负责人具备工学博士学位;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项及以上科技项目研发业绩。
包50:独立法人;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备3项及以上科技项目研发业绩。
包51:独立法人;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备1项及以上科技项目研发业绩。
包52:独立法人;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认证(CMMI)3级及以上;组建5人及以上专业技术研发团队,研发团队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70%,研发团队负责人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017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3项及以上科技项目研发业绩。
包53:独立法人;科研团队不少于5人;具有电缆绝缘研发项目业绩。
包54:独立法人;项目负责人应为博导或正教授级别;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项及以上科技项目研发业绩。
包55:独立法人;具备省级及以上技术研究中心资质平台;研发团队具备相关领域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70%;2017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预测、电网规划相关业绩3项及以上。
包56:独立法人;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3项及以上科技项目研发成绩。
包57:独立法人;项目负责人应为博导或副教授及以上级别;具有结构工程研发业绩。
包58:独立法人;具有工程咨询丙级及以上资质;研发团队不少于5人,具备高级职称不少于2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3项及以上综合能源领域或配电网规划设计领域业绩。
包59:独立法人;具有电气工程领域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项目负责人应为副教授及以上级别;2012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项及以上电网规划与运行科技项目研发业绩。
包60:独立法人;项目负责人具有副教授或教授职称;研发团队发表EI收录论文3篇及以上;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项目负责人具有1个及以上在研(或已验收)的配电网相关科技项目业绩。
包61:独立法人;组建3人及以上的科研团队;具有配电网研发业绩;具有EI收录的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
包62:独立法人;提供不少于6人的研发团队;具有研发业绩。
包63:独立法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或者同等及以上职称,提供不少于8人的研发队伍;2017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研发业绩。
包64: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团队至少有2名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成员,至少具有2名电力高级工程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一级承装、承修、承试;2017年至投标截止日,具备特高压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
包65:独立法人;提供不少于3人的开发团队;具有电力设备状态检测或故障诊断或状态评估相关科研项目业绩。
包66:独立法人;提供不少于5人的开发团队;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电力设备带电检测或故障诊断或状态评估相关业绩3个及以上。
包67:独立法人;研发团队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项及以上科技项目。
包68:独立法人;具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认证(CMMI)3级及以上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信息化项目业绩3个及以上。
包69:独立法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项及以上信息化或科技类项目业绩。
包70:独立法人;提供不少于8人的研究团队,团队负责人应至少具有1项数据挖掘发明专利;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项及以上科技项目业绩。
包71:独立法人;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认证(CMMI)3级及以上;具备信息安全管理认证证书;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项目负责人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
包72:独立法人;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或者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包73、包74:独立法人;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2017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电动汽车充换电或综合能源项目业绩。
包75:独立法人;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科研项目业绩。
包76:独立法人;组建团队中、高级职称不少于5人;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3项及以上科技项目研发业绩。
包77:独立法人;研发团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人工智能或分析控制5项及以上科技项目研发业绩。
包78:独立法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证;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备科研项目业绩。
包79、包80:独立法人;研发团队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项及以上科技项目业绩。
包81:独立法人;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2个及以上应急领域系统开发项目相关业绩。
包82:独立法人;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项及以上科技项目业绩。"
包83:独立法人;具有电气工程领域国家级实验室;研发团队具备高级职称不少于5人。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规划和运行相关的项目业绩3项及以上。
包84、包88:独立法人;研发团队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项及以上科技项目业绩。
包85、包86:独立法人;研发团队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项及以上科技项目业绩。
包87:独立法人;具备无人机原厂商出具的授权委托开发协议;科研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具备省级及以上科研机构出具的信息安全接入检测报告;具备无人机技术服务或技术开发的相关业绩。
包89:独立法人;组建5人及以上专业技术研发团队,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具有电气工程、计算机技术研发业绩。
包90:独立法人;具备大功率变频电源系统相关生产研发业绩。
包91:独立法人;项目负责人应为博导或正教授级别。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项及以上科技项目研发业绩。
包92:独立法人;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3项及以上科技项目研发成绩。
包93:独立法人;具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认证(CMMI)3级及以上或软件企业认证证书;具备20人及以上的专业技术团队;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技术研究或软件研发业绩。
包94:独立法人;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3项及以上科技项目研发业绩。
包95:独立法人;研发团队中具备中、高级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30%;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项及以上研发业绩。
包96:独立法人;团队成员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研究人员不少于3人;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项及以上科技项目研发业绩。
包97:独立法人;具备5人及以上的专业技术团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数量不少于2人;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研发业绩。
包98:独立法人;团队中具有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
包99:独立法人;项目负责人应拥有电气工程博士学位;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项目团队发表配电网保护控制领域内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EI检索论文3篇及以上;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项及以上横向科技项目业绩。
包100:独立法人;具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认证(CMMI)3级及以上;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ITSS)符合性三级及以上证书。
包101:独立法人;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规划或优化运行方面的项目业绩。
包102:独立法人;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不少于4人;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3项及以上科技项目研发业绩。
包103:独立法人;科研团队不少于3人;具有配电网相关的业绩,曾发表EI收录的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
包104:独立法人;应具备ISO20000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或者ISO27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研发团队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3项及以上信息化项目业绩。
包105:企业法人;团队成员需要取得PMP证书;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电力设备状态检测或评估或诊断等相关领域的开发或技术服务业绩2项及以上。
包106:独立法人;项目负责人具有副教授或教授职称;2013年至投标截止日,项目负责人独立承担或者作为技术骨干参与过1个及以上配电网相关科技项目,发表EI收录论文3篇及以上。
包107:独立法人;具备6人及以上的专业技术研发团队,研发团队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50%;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项及以上高电压与绝缘技术领域科技项目研发业绩。
包108:独立法人;具备ISO20000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或者ISO27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研发团队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3项及以上信息化项目业绩。
包109:独立法人;研发团队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50%;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项及以上电力设备状态检测或故障诊断相关领域的科研项目业绩。
包110:独立法人;研发团队至少有3名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成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2013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项及以上科技项目的研究业绩。
包111:独立法人;研发团队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70%;2013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3项及以上科技项目研发业绩。
包112:独立法人;具备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研发团队不少于5人;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3个及以上信息化系统开发或实施或运维项目服务业绩。
包113:独立法人;研发团队至少5人;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电力设备状态检测或评估或诊断等相关领域的开发或技术业绩2项及以上。
包114:独立法人;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或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认证(CMMI)3级及以上证书;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科技项目业绩1项及以上。
包115:独立法人;研发团队不少于5人;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项及以上电网技术服务项目业绩。
包116:独立法人;研发团队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项及以上科技项目业绩。
包117:独立法人;具备无人机原厂商出具的授权委托开发协议;研发团队不少于5人;具备省级及以上科研机构出具的相关信息安全接入检测报告;具备无人机技术服务或技术开发业绩。
包118:独立法人;研发团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特高压二次设备研究开发业绩。
包119:独立法人;研发团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电力系统与控制、新能源等开发或技术服务业绩5项及以上。
包120:独立法人;具有电气设备检测仪器供货业绩。
(十七)通信项目综合服务
包1: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三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备通信或输变电项目施工或维护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
包2: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二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
包3: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二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备通信光缆工程或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或维护业绩不少于5个。
(十八)信息项目综合服务
包1: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四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信息化运维或实施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
包2:独立法人;具有北京天融信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针对该项目的原厂授权;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安全运维实施服务类或安全设备调试类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
包3:独立法人;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3级及以上认证证书;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信息化系统实施或运维项目业绩不少于2个。
包4:独立法人;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3级及以上认证证书;具备系统原厂(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信息化系统实施或运维项目业绩不少于5个。
包5:独立法人;具备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3级及以上认证证书;具有分布式关系数据库原厂商北京国电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包6-包12:独立法人;具备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3级及以上认证证书;具有GUIXT原厂商海通安恒科技有限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信息化实施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
包13:独立法人;具备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3级及以上认证证书;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信息化系统实施或者运维业务相关业绩不少于2个。
(十九)应急项目综合服务
包1:独立法人;具有飞轮储能UPS原厂(ACTIVE POWER)维护授权;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移动应急电源系统维护业绩不少于2个。
包2:独立法人;具有机动应急通信系统单兵图传设备原厂(北京久华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具有应急指挥中心应急专网建设方(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网络接入证明; 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应急通信系统服务业绩不少于3个。
包3:独立法人;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具有有害气体检测仪、正压式呼吸器原厂(德尔格安全设备(中国)有限公司)售后服务承诺函。
包4:独立法人;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技术团队培训师不少于3个,且培训师均须具备IRATA(国际工业绳索技术协会)颁发认证的培训资质。
(二十)应急指挥中心运维项目综合服务
包1-包2:独立法人;具有应急指挥中心锐取录播系统原厂(深圳锐取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淳中视频矩阵原厂(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索尼视频采集系统原厂(索尼(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应急指挥中心运维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
说明:本批次招标所有标包业绩须是与项目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并执行的合同,其它的不予认可。业绩均应出具相关合同的关键部分(包括封面、合同协议书、签署页、关键条款等)。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24小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5月06日12:00时至2019年05月11日12:00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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