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县聚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内乡县光伏发电站财产投保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乡县聚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内乡县光伏发电站财产投保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乡光伏发电站财产投保采购项目已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内乡县聚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为聚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收益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内乡光伏发电站财产投保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
二、项目主要采购内容
2.1、对价值人民币6.3亿元光伏发电站设备(光伏组件、固定装置、逆变器、变压器、配电设备等)财产进行保险。
2.2、保险费用主要包括财产综合险等保险费用。
2.3、保险期限:1年,保险合作期限为3年,保费按年度计列,保险协议逐年签订。
2.4、资金来源:为开发公司收益资金。
2.5标段划分:一标段:业主方分布于内乡县16个乡镇的屋顶式电站和地面电站共计58兆瓦的光伏发电站设备(光伏组件、固定装置、逆变器、变压器、配电设备等)的投保费用,约37.5万元
二标段:业主方对城乡一体化和易地搬迁的屋顶式电站、地面电站共计19.291兆瓦的光伏发电设备(光伏组件、固定装置、逆变器、变压器、配电设备等)的投保费用,约12.5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投标;
3.2、供应商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3、法定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申请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的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投标人须做出“无行贿行为承诺”,如遇投诉举报,经查证其承诺不实,后果自负;
3.6、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项目,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响应性文件将被按废标处理。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24小时)
四、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
2019年5月7日8:00至2019年5月13日17:30。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5月7日8:00至2019年5月13日17:30,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同上。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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