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灰渣、石膏综合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灰渣、石膏综合处置项目【二次挂网】(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4-JGZB19-0367( 01- 01)
日 期: 2019年05月07日
1.1受 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企业。
1.2.3投标人在近两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电力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
1.2.4投标方人员须具有独立完成维护的专业技术力量和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
1.2.5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7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运行维护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运行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2.8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运行维护期。
1.2.9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
分包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人员要求 |
1 |
灰渣、石膏综合处置项目 |
1、1、投标人自己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与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协议时间需涵盖本项目实施时间)。
2、投标人负责确定回填采空区位置,回填采空区位置必须取得鄂尔多斯市环保部门同意的批复。
3、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内至少1个承揽固体物料物运输服务或煤矿踩空区回填项目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运维范围或技术协议、运维期、合同签字/盖章页,不需要提供用户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
1.2.10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范围为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干式贮灰场所堆放的粉煤灰、炉渣、石膏综合处置项目(灰渣、石膏约80万吨)。即指:(1)将干式贮灰场所堆放的粉煤灰、炉渣、石膏拉运至采空区进行无害化回填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环评手续,粉煤灰、炉渣、石膏的装车、运输、防扬尘、到卸、推平碾压、防渗漏作业、覆土绿化等)全部工作;(2)投标人负责确定回填采空区位置,回填采空区位置必须取得当地环保部门同意的批复,项目完成后必须取得当地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等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按照本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要求总报价为(本项目服务期为7个月.计划时间为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
1.5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5月07日 09:00整到2019年05月15日 16:00整(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煜 电话:010-59435695 手机:13520858862 邮箱:xuyu@dlzb.com 传真:010-59435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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