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长春机场场面监视系统建设工程设计重新招标公告
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长春机场场面监视系统建设工程设计重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机场场面监视系统建设工程设计已由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以民航东北局函[2019]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和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出资比例为民航发展基金2990万元,其余由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自筹。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XBMH2019-088;
2.2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建设1套场面监视系统,主要包括X波段场面监视雷达、多点定位系统、高级场面活动引导与控制自动化系统、视频增强监视各1套,同时配套建设供电、通信、安防等设施。
2.3项目建设地点:长春机场;
2.4招标范围:本次工程范围内场监雷达系统、多点定位系统、高级场面活动引导与控制自动化系统、视频增强系统等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的全部设计内容。在本工程行业验收前(含行业验收)及验收整改阶段,对以上工程的实施给予配合。
2.5设计服务期限:15日历天(中标通知书下发后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之日起10日历天内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服务至行业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民航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投标人若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须符合民航专业工程设计相关规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民航机场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
3.3投标人应具备的信誉要求: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9年04月30日至2019年05月08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投标报名。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24小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4月30日至2019年05月08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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