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内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形式评审 |
应答人名称 |
应答人营业执照、应答人资质证书(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书)的主体名称与应答人名称保持一致。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
应答文件的签署和盖章 |
ES电子应答文件签字盖章: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在ES系统上传盖章后的彩色扫描件。
②廉洁承诺书须在ES系统上传签字及盖章后的彩色扫描件。
③应答文件盖章为非单位公章须上传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等的授权彩色扫描件。
注:应答文件中所有标注“盖章”处均指单位公章,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则必须附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等的授权(格式自制)。 |
资格评审 |
应答人基本要求 |
应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业绩要求 |
提供一份2016年1月1日至本次项目发布首次公告为止签订的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合同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金额不低于(15)万元。合同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A、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包含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的首页)、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合同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字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合同标的物明细页、合同签订时間。
B、清晰的与上述合同对应的任一发票复印件以证实合同的真实性(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统计合同金额以合同上注明的总金额为准,不以发票金额或订单金额为准。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
廉洁诚信承诺 |
应答人存在廉洁诚信承诺书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应答将被否决。 |
信誉良好声明函 |
应答人存在信誉承诺中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应答将被否决。 |
企业关联情况说明书 |
不同应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采购包应答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
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
响应性评审 |
实质性响应 |
采购文件中标识*号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应答将被否决。 |
应答有效期 |
在应答函中承诺应答有效期满足120天。 |
商务报价 |
1、报价唯一,不得提供选择性报价。
2、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
增值税发票 |
在应答函中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