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洪河系统治理工程2019年度工程(光明路桥段至S301省道段)(安阳县)监理项目招标公告__全国招标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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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洪河系统治理工程2019年度工程(光明路桥段至S301省道段)(安阳县)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4-29  浏览次数:1


安阳市洪河系统治理工程2019年度工程(光明路桥段至S301省道段)(安阳县)监理招标公告

安阳市洪河系统治理工程2019年度工程(光明路桥段至S301省道段)(安阳县)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BSL2019JL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市洪河系统治理工程2019年度工程(光明路桥段至S301省道段)(安阳县)已由安阳市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水行许字【2018】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阳县洪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阳县洪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BSL2019JL012  
2.2工程地点:安阳县境内
2.3建设内容:河道疏浚6.24km,整修加固堤防10.10km,新建堤防1.62km,新建防洪墙147m;左堤顶新建C25混凝土防汛道路5.77km;拆除重建生产桥4座;拆除重建排水涵1座,新建排水涵2座,新建防洪闸1座,拆除排水涵1座;弯道护砌117m,现状桥下护砌443m,新建桥下护砌160m等。
2.4质量标准:合格
2.5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
2.7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内容;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2014年4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财务状况的年份指成立之年起算)。
3.5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无其他在建项目;要求出具无在建工程书面承诺书(若在建项目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已变更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核验,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一律不予认可);一经查实有在建工程取消其中标资格。
3.6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其主要参建人员(包括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息公开截图)。
3.7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8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况承诺书,如查实近三年有行贿犯罪情况,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9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且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5月5日前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24小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开标当天缴纳。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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