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体育中心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灵台县体育中心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体育中心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字[2015]35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国省投资、专项建设资金及自筹,项目业主为灵台县体育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体育中心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灵台县县城西城区, 灵台县体育中心建设项目采购电梯1部(含安装)。
3.项目概算:27.79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采购电梯1部,并负责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售后等全套服务。
6.资金来源:申请国省投资、专项建设资金及自筹。
7.计划工期:2019年4月11日开工,2019年5月10日竣工,总工期30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选择1家中标企业。
9.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电梯设备的制造、运输(含现场运输)、仓储、安装(含安装人员现场食宿)、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带服务、检验、与总包施工单位协调、备品备件、技术监督局验收费用、验收整改费用(如果需要整改),直至取得运行许可证并交给招标人使用和免费保修期内的所有费用)。本项目设最高控制价人民币27.79万元整,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10.招标期限:2019年4月1日12时00分00秒至2019年4月4日11时59分59秒。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投标的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含B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含B级);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国家或省级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含B级)。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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