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阳江南鹏岛海上风电场风机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中广核阳江南鹏岛海上风电场风机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N-201902010003-N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阳江市;
一、招标条件
中广核阳江南鹏岛海上风电场风机安装工程招标文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中广核阳江南鹏岛海上风电场工程场址位于阳江市阳东区东平镇南侧、海陵岛东南侧海域,场址面积约83km2,外围风机包络海域面积约为61.2km2。水深在22m-31m之间,距离陆地最近距离约19.5km。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400MVA,计划于2020年6月30日前全场并网发电。
招标内容与范围:55台5.5MW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包括风力发电机组的接货、安装,塔筒的接货、安装等,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本合同范围内风电机组安装施工涉及的全部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一般纳税人资格;
?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倒算)申请人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申请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资金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同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专业资质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
?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近一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倒算)完税情况良好。具备下列情况的将被否决投标:
1)未提供近一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倒算)的完税证明材料。
2)未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日期倒算)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划分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标准为准)。
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被最高人民法院公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日期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自申请截止日期起倒算)具有至少一项海上风电或海洋石油工程类似施工业绩。
4.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注册一级建造师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项目经理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不少于1项已完工的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经历。
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股份关系(无论股份大小,均认为存在股份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则只能由不超过1家企业(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企业(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依据随本公告发布的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办法择优选择1家公司(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2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依据随本公告发布的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办法择优选择2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24小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3月28日17:00—2019年04月04日12: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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