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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奉节电厂2019年液氨及石灰石采购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3-27  浏览次数:5


华电国际奉节电厂2019年度液氨及石灰石采购招标公告

华电国际奉节电厂2019年度液氨及石灰石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80/16-QT-06)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重庆市奉节县康乐镇横路村
一、招标条件
华电奉节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2019年度液氨及石灰石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与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奉节发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6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80/16-QT-0601 2019年度石灰石采购 2019年度石灰石91000吨 1900
CHDTDZ080/16-QT-0602 2019年度液氨采购 2019年度液氨2200吨 1850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19年度石灰石采购】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组织,具有有效含矿产品生产、经营范围、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16%增值税专用发票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2.投标单位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是石灰石生产商或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经销商;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
4.投标人如果是石灰石生产商,投标人需提供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则须提供生产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与石灰石生产商合作协议书等相关文件,文件注明合作方对投标人质量担保、供应担保(全年数量承诺)等条款,并提供与生产厂家签订时间不少于1年《销售意向书》;生产商采矿许可证核定生产规模10万吨以上(含10万吨)提供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5.投标人须具有货物运输资质或委托具有运输资质单位进行运输。委托运输应提供委托运输协议,委托运输需提供与承运单位签订时间不少于1年委托运输合同。
6.投标人如是代理商,至少需提供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项石灰石销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并提供合同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
7.投标人必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石灰石成分化验报告。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联合体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
【2019年度液氨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近3年内未发生判定为投标人责任经济诉讼案件;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禁止投标处罚期间内;
4.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因其投标产品引起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8.满足国家规定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并能按招标内容提供合格货物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应提供生产商出具产品销售代理授权书和购销合同。
11.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需提供工商行政机关颁发《营业执照》,具有经年检合格《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或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专业液氨运输企业签订相关合同。
1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工商行政机关颁发《营业执照》,所供生产厂家经年检合格《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投标人经年检合格《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或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专业脱硝液氨运输企业签订相关合同,以及脱硝液氨生产厂家出具针对本次投标授权代理证明文件和液氨生产厂家与投标人签订购销合同。投标人还需提供脱硝液氨产品销售相关业绩。
13.投标人应出具承诺函(注明供货周期内承诺量),承诺供货周期内每次均能保证按照招标人时间要求按期供货。
14.投标人应是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16%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
15.提供运输液氨槽车押运员作业证,槽车使用证及危化品从业资格证,准用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16.若投标人为生产商,应具有年产或供应3000吨以上液氨能力,并提供年累计液氨供应量不少于3000吨证明材料,须提供近三年(指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个及以上不同电厂液氨供货超过一年及以上合同业绩(需提供购货方联系方式),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业绩相符供货范围等信息页面);
17.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与生产厂家年供框架合同大于3000吨以上或年累计液氨供应量不少于3000吨证明材料,液氨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近三年(指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个及以上不同电厂液氨供货超过一年及以上合同业绩(需提供购货方联系方式),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业绩相符供货范围等信息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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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获取
公告时间:2019-03-19 08:33到2019-03-25 18:3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3-19 08:33到2019-03-25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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