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安康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安康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安康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JXDCG2019005
三、采购人名称: 安康市妇幼保健院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安康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1项
项目概况: 设备维修、保养及探头购买(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 设备维修、保养及探头购买(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预算: 48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三证合一企业携带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3)参加招投标活动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质,会议现场须提交以上(1)-(4)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供现场审验,缺项或审核不合格的,将自动丧失参会资格。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 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間
1、发售时間:2019-03-26 09:00:00至2019-04-01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24小时)
3、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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