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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高新区中队关于消防车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3-25  浏览次数:2


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高新区中队关于消防车招标公告

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高新区中队关于消防车招标公告
投标编码:DLZB.CoM_20190321_740620003979264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受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高新区中队委托,为其拟采购消防车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KSXH2019-G-008号
二、招标内容:消防车
消防车1辆;外形尺寸:≤11750×2500×3900mm;载液量:载水量≥3吨,载泡沫量≥0.5吨;最高车速:≥85km/h;发动机功率:≥330Kw;发动机:欧五排放标准,六缸直列水冷涡轮增压,中冷,电子控制燃油喷射发动机;产品免费质保期:整体1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将以下文件或证明文件单独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必须带到开标现场,审查后退还。(资料不齐或未携带原件审查不通过资格预审)资格审核不通过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步评标。
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投标人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资信证明)
1.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
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1、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采购活动;
2.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整车进口。
注:投标人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人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四、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3月28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24小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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