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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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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消防及电气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3-25  浏览次数:2


长春工程学院消防及电气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长春工程学院消防及电气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长春工程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工程学院消防及电气维修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工程学院消防及电气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SYZX2019-067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条件
受长春工程学院的委托,我公司对长春工程学院消防及电气维修改造工程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190304]-0342号)批准实行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为100%财政资金,已落实。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工程学院消防及电气维修改造工程。
2.2 项目地点:长春工程学院内。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16、2017、2018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2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3 供应商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并具有2018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18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9年03月25日 08:30 至 2019年03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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