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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总工会伊春市工人文化宫消防设施重建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3-20  浏览次数:0


伊春市总工会伊春市工人文化宫消防设施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伊春市总工会伊春市工人文化宫消防设施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受伊春市总工会委托,对伊春市工人文化宫消防设施重建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单位前来参加谈判。 1、采购编号:YCC[2019]0068
2、采购单位:伊春市总工会
3、项目名称及内容:伊春市工人文化宫消防设施重建项目
5、交货地点:伊春市工人文化宫
6、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7、计划金额:320,479.01元
8、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9、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10、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2.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法律规定 谈判供应商须提供证明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企业: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基本开户行或人民银行)出具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提交“谈判供应商情况表”(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规定处理)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良好记录 法人:税务登记证和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规定处理)
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行政部门颁发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
3.谈判文件获取及响应递交
1、采购文件获取:凡符合资格要求成员单位,请于2019年3月20日至3月22日17:30前,报名,报名后在该项目采购公告处即可下载采购文件等材料。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24小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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