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的截图证明;
4.最近3年内未发生一般人身伤亡事故及以上安全事故;
5.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专项资质要求:
1.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
2.经营范围须包含智能装备、设计研发等相关内容;
3.须提供近3年内自主设计研发的能源(含新能源)领域智能装备,提供业绩3份及以上,并提供相关内容合同复印件,业绩金额须大于50万元,其中须至少有一份业绩项目金额大于500万元,业绩证明中须盖使用单位公章或财务付款凭证,并附带使用单位联系电话,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提供的相关业绩单位进行项目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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