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配电箱招标公告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配电箱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货物进行招标。
采用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配电箱项目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有竞争性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分标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HNECPBID201902-A02标 |
配电箱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能力。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或者外协代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相应货物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能力。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权利权益。
3.1通用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等或者优于《2018年版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条件下,该产品在招标文件规定年限内合同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招标文件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有效认证证书。
(5)应有良好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并公示为"经营异常"名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8)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9)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10)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PDF文件电子版)。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1)投标人如果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电网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简称《核实证明》),须保证其提供数据真实可靠。投标人应提交已核发通过有效《核实证明》文件,格式与内容不允许做任何编辑或修改,擅自修改《核实证明》中数据,以虚假投标做否决处理。
(12)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否决。
(13)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否决。
3.2专用资格要求
3.2.1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别如下:
标号 |
分标名称 |
合同业绩(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
检测报告 |
认证证书(ISO、3C、入网许可、生产许可证) |
生产试验设备 |
条件备注 |
投标人类别 |
备注 |
A02 |
配电箱 |
标包内所含产品累计合同业绩不小于100台 |
检测报告(覆盖所投产品) |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具有完整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同类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能力 |
/ |
A:仅接受制造商投标 |
/ |
注:合同业绩需提供销售合同及销售发票复印件,具体要求见专用资质业绩要求说明3.2.3.2款。
3.2.2特别提醒(1):
3.2.2.1因技术规范书变更,2018年1月1日前取得三跨图像监测装置“国网湖南省电科院装置测试试验报告和图像接入证明”和输电线路分布式故障监测装置(交流型)“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分布式故障精准定位系统中心站接入测试报告和国网湖南省电科院装置测试试验报告”不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
3.2.3专用资质业绩要求说明
3.2.3.1投标人类别:
A:仅接受制造商投标;
B: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代理商和制造商投标;代理商必须取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仅进口产品)授权;
C:接受集成商投标:集成商应具有系统集成、整合及二次开发能力;
D:接受经销商投标:可以接受经销商、代理商或制造商投标,经销商和代理商无需提供授权。
注: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就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3.2.3.2合同业绩:需提供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签订同类产品销售合同及销售发票复印件,金额或数量须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合同与对应发票复印或扫描件按时间顺序由远及近一一对应编制,并制定目录)。如国家有行政许可,销售业绩应在取得许可时间后方为有效。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代理商或授权制造商销售业绩均可;集成商投标,招标人只认可集成商销售业绩;经销商投标,招标人只认可经销商销售业绩。
3.2.3.3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提供所投主要产品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相关报告;报告检测项目必须覆盖所投主要产品;报告包含有效期必须在有效期内。
3.2.3.4认证证书:须提供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提供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且覆盖所投产品范围)。
3.2.3.5许可证:包括生产许可证(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生产许可证)、入网许可证(提供所投产品有效入网许可证)、CCC认证(提供所投产品有效CCC认证)等。
3.2.3.6生产试验设备:具有完整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或同等要求、同等规模)及以上投标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能力。
3.2.3.7条件备注:提供本次招标提出其他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所提供材料覆盖所投主要产品,真实有效并在有效期内。
3.2.3.8技术规范书中所列资格要求对投标人无约束。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投标见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24小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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