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能矸电公司二期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准能矸电公司二期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准能矸电公司二期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人为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90301055。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蒙古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矸石发电公司生产现场
2.2、项目概况(如规模等):2X33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2.3、计划工期:设计工作30个日历天内完成(从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单台机组工期40个日历天,共计8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项目法人正式通知为准)。
2.4、招标内容及范围:#3、#4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范围以内所必需具备工艺系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施工图预算等)、设备选择、采购、制造、供货运输、土建建(构)筑物(含地基处理)勘测、施工、安装及主要工序验收、调试、试验、试运行、配合考核验收、消缺,技术服务(含培训等)。
本次改造在原有工艺基础上,对矸石发电公司二期机组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满足超低排放各项指标要求(即在基准含氧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Nm³、35mg/Nm³、50mg/Nm³)。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只划分一个标段
2.6、主要技术特征、主要分部工程量: 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颁发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环保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本项目施工单位及供货商由投标人在中标后选定,且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 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力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b.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投标人及其选定分包商(包括配套和外扩产品)进行资格后审,投标人提供名单须得到招标人认可,投标单位对配套厂商及外扩产品质量,可靠运行特性负全部责任; c. 投标人中标后应出具所提供产品标准和规范; (5)具有相应机械、人员、技术和财务能力。 (6)投标人在2014年-至今必须具有330MW及以上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且已投运总承包项目业绩3项及以上,并提供相应合同及竣工验收交接证书。 (7)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8)在“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6月1日,国内承接工程中不存在恶意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记录。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获取
4.1
网上购标请于2019年03月05日 09时00分至2019年03月12日 16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 未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途径领购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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