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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19天津连云港干线光缆线路工程-高速管道采购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3-12  浏览次数:26


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19天津连云港干线光缆线路工程-高速管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19天津连云港干线光缆线路工程-高速管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19天津连云港干线光缆线路工程-高速管道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2019-ZB-GCWZ-001/ZJZB-2019-01461),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物能力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天津连云港干线光缆线路工程采用直埋硅芯管和租用高速公路管道方式建设光缆656公里,其中在天津-淄博段采用租用高速管道方式建设光缆274公里,建设引接光缆56公里;在莱芜-临沂段利用省内管道建设光缆208公里;在临沂-连云港段采用直埋硅芯管方式建设光缆78公里,利用省内管道建设光缆40公里。
1.2招标内容
1.2.1招标范围:G18荣乌高速冀鲁省界-沙洼枢纽立交、G25长深高速沙洼枢纽立交-滨州、S29滨莱高速滨州-淄博1孔硅芯管145.82公里;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870万元(不含税)。
1.2.2主要技术参数:具体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3交货期:接到甲方通知后15日内具备使用条件。
1.2.4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年。
1.2.5保修期:合同有效期内按照专用合同条款正文第八款第四条执行。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招一家单位。
1.4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须提供有效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2.2资质要求
管道建设或产权证明:必须具有政府相关部门批复管道建设或产权证明材料(能够说明规划、批复或与政府合作区域或道路路段)。
注: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
2.3财务要求
2.3.1投标人须提供具备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证明其财务能力状况。
2.3.2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如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税务局网站上查询信息截图或相关税务部门出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
2.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人全部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
(4)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因投标人与原甲方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项目承包纠纷,且已被法院或仲裁机构已经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投标人需要承担责任;
(5)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骗取中标;
(6)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注:须提供信誉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2.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发售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1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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