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平顶山发电分公司、平顶山热电盐酸采购招标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对平顶山发电分公司、平顶山热电盐酸采购标段进行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平顶山发电分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平顶山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招标编号:GJDTHN20180153
标段名称:平顶山发电分公司、平顶山热电盐酸采购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GJDTHN20180153-1-平顶山发电分公司盐酸采购
招标范围与数量:平顶山发电分公司采购盐酸800吨(拟招标数量为2019年估算一年使用量,根据具体使用情况供货)。质量标准:符合GB320-2006优级品盐酸质量标准,酸度(HCl%)≥31%,铁含量(Fe%)≤0.002%,灼烧残渣≤0.05%,氯化物(Cl%)≤0.004%,硫酸盐含量(以SO42-计)≤0.005%。罐车运输。
GJDTHN20180153-2-平顶山热电盐酸采购
招标范围与数量:平顶山热电盐酸采购1900吨(拟招标数量为2019年估算一年使用量,根据具体使用情况供货)。质量标准:符合GB320-2006优级品盐酸质量标准,酸度(HCl%)≥31%,铁≤0.008%,灼烧残渣≤0.10%,氯化物(Cl%)≤0.008%,硫酸盐(SO42-)≤0.03%,砷≤0.0001%。罐车运输。
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投标人应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资不抵债情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
5.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情形。
6.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8.投标人与国家电投河南公司及所属单位无任何纠纷。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黑名单记录。
(二)专项资格要求(以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为准,原则上不再澄清)
1.投标人应是盐酸生产商或经销商。
2.投标人应具有运输资质或委托具有运输资质第三方进行运输(投标方对运输负责且需提供第三方运输资质证明和双方长期合作证明),负责运输单位和人员需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格证、危险化学品运输员押运员资格证。
3.生产厂家需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负责人资格证、安全生产管理人资格证。
4.办理由公安部门颁发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5.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两个盐酸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公告时间和发布地址
2019年03月05日~2019年03月0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通过电子邮件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林峰 电话:010-68869007 手机:15011015972 邮箱:linfeng@dlzb.com 传真:010-68869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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