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石横发电有限公司石子料场封闭改造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国电石横发电有限公司石子料场封闭改造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国电石横发电有限公司石子料场封闭改造EPC总承包工程【二次挂网】(以下简称“项目”)
1.1招标编号: GDCX05-JGZB18-1665 1.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国电石横发电有限公司石子料场封闭改造EPC总承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有关规定。
1.4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必须满足下表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
分包名称 |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国电石横发电有限公司石子料场封闭改造 |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工程设计部分允许分包,投标人或其分包商须具有并提供电力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近五年内须具两个或以上与本工程相同或相似合同业绩。投标人提供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招标标相关以往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施工/改造范围及技术规格/主要工程量/技术要求、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
1、对上表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消防设备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生产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应标物资质证或许可证,才有资格参加该标物投标。
1.4.2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注册。
1.4.3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独立本次招标标物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企业。
1.4.4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4.5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物投标。
1.4.6 (空)。
1.4.7 投标人在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劣迹记录。
1.4.8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具体认定以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9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1.4.10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性能和质量要求,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要求。
1.4.11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1.4.1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5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3月05日 09:00 - 2019年03月13日 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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