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公司农行WIFI实施项目比选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公司农行WIFI实施项目比选招标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农行WIFI实施项目(项目编号:BJDX18029),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比选,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物能力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比选内容:wifi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物业协调、综合布线、施工安装、配合测试、工程物资管理、资源系统数据整理、提交竣工资料等,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1.2预估规模:170万含增值税。
楼宇名称 |
楼层 |
设备预设位置 |
汇聚交换机预估数量 |
POE交换机预估数量 |
AP预估数量 |
农业银行北方数据中心B |
B2 |
挂墙安装 |
1 |
4 |
55 |
农业银行北方数据中心B |
B1 |
挂墙安装 |
1 |
4 |
60 |
农业银行北方数据中心B-1 |
F1-F4 |
弱电井 |
1 |
4 |
80 |
农业银行北方数据中心B-2 |
F1-F4 |
弱电井 |
1 |
4 |
83 |
农业银行北方数据中心B-3 |
F1-F4 |
弱电井 |
1 |
4 |
80 |
农业银行北方数据中心C |
B2 |
挂墙安装 |
1 |
4 |
60 |
农业银行北方数据中心C |
B1 |
挂墙安装 |
1 |
4 |
65 |
农业银行北方数据中心C-1 |
F1-F3 |
弱电井 |
1 |
3 |
32 |
农业银行北方数据中心C-2 |
F1-F4 |
弱电井 |
1 |
4 |
56 |
农业银行北方数据中心C-3 |
F1-F3 |
弱电井 |
1 |
3 |
24 |
农业银行北方数据中心C-4 |
F1-F4 |
弱电井 |
1 |
4 |
56 |
农业银行北方数据中心C-5 |
F1-F4 |
弱电井 |
1 |
3 |
32 |
农业银行北方数据中心C-6 |
F1-F4 |
弱电井 |
1 |
4 |
48 |
农业银行北方数据中心C-7 |
F1-F4 |
弱电井 |
1 |
4 |
48 |
农业银行北方数据中心C-8 |
F1-F4 |
弱电井 |
1 |
4 |
41 |
农业银行展览路办公楼 |
F1-F16 |
弱电井 |
2 |
20 |
222 |
农银大厦北楼 |
B1-F18 |
弱电井 |
2 |
17 |
229 |
农银大厦南楼 |
B3-F27 |
弱电井 |
2 |
10 |
144 |
总计 |
21 |
104 |
1415 |
注:设备数量为预估,以实际发生为准。实施地域为北京市上述楼宇。
1.2.1项目性质:施工服务。
★1.2.2施工工期:为收到甲方施工启动函件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WiFi网络开通,完工以双方验收单为准。
★1.2.3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保修二十四个月。
★1.2.4技术要求:参选人施工技术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1.2.5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1.2.6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2.7中选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名。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70万人民币(含增值税总价),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注册资本: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6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1)提供有效登记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官方网站年检截图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截图。
2.2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
注: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
2.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签署日期为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之日)同类项目(通信行业及相关行业室内施工业绩)业绩,各专业业绩累计金额满足500万元且个数不低于3个。
注:必须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框架合同,必须提供框架合同相应订单,如提供订单,必须提供订单相应框架合同,业绩金额按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按框架合同数量计算;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将不予认可)。
2.4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设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颁发A证);
2)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设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颁发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设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颁发C证)至少1人;
4)须具备与实际工程相关特种作业证书专业施工人员,登高证、电工证等;
注:参选人必须提供上述要求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
2.5财务要求:提供2017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参选人提供合并财务报表但未同时提供母公司报表视为未提供,其参选将被否决。
2.6信誉要求:参选人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之日)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参选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争议纠纷,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8参选人间关系: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9其他要求:
2.9.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及发票要求:
1)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参选人,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页面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2)参选人须承诺根据比选人要求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9.2参选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参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比选项目监理人;
4)为本比选项目代建人;
5)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6)与本比选项目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比选项目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8)与本比选项目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9)被责令停业;
10)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
1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1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在北京电信中选后不签署合同或签署合同后因乙方无故终止合同。
15)参选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
16)在最近五年内参与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
17)参选人在过去一年因合同履行出现严重违约而被比选人发布通报3次及以上,以比选人正式发文为准。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承诺函,格式自拟。
2.9.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必须符合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03月05日至2019年03月08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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