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2019年度煤泥及低质煤掺配招标公告
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2019年度煤泥及低质煤掺配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投标编码:DLZB.CoM_20190304_11058839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他
项目编号:2019-AL-052
1、招标条件
受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对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2019年度煤泥及低质煤掺配进行国内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2019年度煤泥及低质煤掺配。
2.2实施地点:华能鹤岗电厂。
2.3招标范围:19年度煤泥及低质煤掺配。
2.4资金来源:自筹
2.5质量标准:合格
2.6工期: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可承揽本项目相关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2.3项目经理资格:/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其他要求:
1)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2)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查询记录证明,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投标人需应有注册所在地政府出具有近三年无事故证明。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5)未有华能体系内不良行为记录。
6)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网》公示违法、违纪、违约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不良记录。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9)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具有腐败、欺诈行为不合格投标人。
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许可证件或者业绩,提供虚假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11)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有意向投标人可从2019年3月4日9:00起至2019年3月8日16:00止,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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