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WEME-1903SXLF4-0011 |
10、13号炉SCR脱硝系统板式催化剂再生及处置-2019年3月大唐集团山西分公司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 |
工程 |
本次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如下:包括10、13号炉SCR废旧催化剂无害化处置、再生、运输、贮存等。此次需再生催化剂数量为:10号炉SCR旧催化剂体积为423.6m³,
需再生催化剂体积为296.52 m³;13号炉SCR旧催化剂
体积为516.6m³,需再生催化剂体积为361.62m³,再生
率均为70%。不可再生催化剂需进行无害化处置。再生
及无害化处置均采用工厂再生和处置方式。10、13号炉SCR脱硝系统板式催化剂目前涂层纵向脱落现象严重,再生方案不得采用催化剂整箱浸泡再生方案。催化剂再生总工期应确保再生催化剂2020年11、12号炉停运检修前7天到厂(具体停运时间甲方另行通知),投标方
提供再生方案应包括再生方案设计、催化剂再生工艺
(采用承包方工厂再生方式)、涂层脱落催化剂单元查
找及处置方案、催化剂再生效果检测工艺、废旧催化剂
无害化处理、再生前后催化剂贮存及保管、包装、运输
(拆下催化剂包装、电厂临时存放地点厂内搬运、装
车由承包方负责)以及催化剂全尺寸检测并出具报告(由
具有脱硝催化剂CMA或CNAS认可资质单位进行检测并
出具检测报告),三年SCR管理服务+三年质量保证等。 |
1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利和圆满履行合同能力。
2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3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物类别:烟气脱硝过程中产生催化剂(HW50)中772-007-50},并确保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在项目执行期间有效。
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财务及信誉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
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
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
5投标方三年内须具备脱硝催化剂再生业绩1个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业绩须为投标人和电厂直接签订),并提供与业绩对应废烟
气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方应按照招
标方10、13号炉
检修开工时间要
求,催化剂拆除
后7天内完成
旧催化剂包
装、装车、运输。
再生后催化剂
应确保2020年
11、12号炉停运
检修时间前7天
到厂(具体停运
时间甲方另行通
知),再生完成
后,投标方接到
招标方通知后7
天内完成再生催
化剂运输工
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