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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淮南中电施家湖70MW光伏发电项目218线塔升高改造工程 |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设计、制造或施工等与招标标相同或相近工程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工程需具备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问题已有有效改进措施。(投标人企业资质及注册人员情况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为准)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无处置期内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
5.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6.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另有约定除外)。 |
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以在2013.11 -2018.11之间合同业绩为准)必须具有至少一个同类项目施工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封面、技术协议、签字页等证明满足业绩全部文件),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招标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本项目必须配备有一名专职安全员(C证及以上),投标阶段主要管理人员中标后不允许随意变更。
其他:应具有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有资质机构颁发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网站或相关认证机构网站查询为准,未被列入暂停、撤销状态。)(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