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卸煤服务(2年)招标公告
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卸煤服务(2年)招标公告
投标编码:DLZB.CoM_20190227_11058436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卸煤服务(2年)(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59-JGZB19-0134( 01- 01)
日 期: 2019年02月27日
1.1受 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采用国内 招标方式( 一步制、网上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标物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有竞争性投标文件。
1.2合格投标人基本要求如下:
1.2.1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1.2.2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存续期内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企业。
1.2.3投标人在近两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电力法规确定人为重大责任事故记录。
1.2.4投标方人员须具有独立完成维护专业技术力量和良好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
1.2.5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佣或曾经雇佣过,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物投标。
1.2.7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运行维护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运行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资格和能力。投标人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腐败或欺诈行为。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2.8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合同条款和运行维护期。
1.2.9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
分包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人员要求 |
1 |
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卸煤服务(2年) |
1、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近五年内须具有至少一个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卸煤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工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
注:对上表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消防设备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生产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应标物资质证或许可证,才有资格参加该标物投标。
1.2.10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范围为卸煤服务(2年)范围为汽运煤车辆、火车煤车车门开、关作业,煤车清底和篦子棚煤处理等作业。卸煤沟人工挑捡大块,并运到指定地点,车厢上存煤及杂物清理。卸煤沟零米工作区域卫生清扫,积煤、煤粉清理等工作;自卸车攒垛或清理篦子;煤场内外杂草、挑拣煤中石块、煤篦子修复等工作。预计全年按照铁路进煤量190万吨、汽车非自卸车100万吨、自卸车10万吨核算。2年预计卸煤600万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有关规定。按照本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要求总报价为(两年)。
1.5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2月27日 09:00整到2019年03月07日 16:00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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