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东北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热力集团沈阳热电、东北公司沈西热电厂2019年液碱采购打捆招标招标公告
国电东北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热力集团沈阳热电、东北公司沈西热电厂2019年液碱采购打捆招标公告
投标编码:DLZB.CoM_20190227_11058435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国电东北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热力集团沈阳热电、东北公司沈西热电厂2019年液碱采购打捆招标(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59-JGZB19-0128( 01- 01)
日 期: 2019年02月27日
1.1 受 国电东北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采用国内 招标方式( 一步制、 网上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标物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有竞争性投标文件。
1.2 合格投标人基本要求如下:
1.2.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1.2.2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独立本次招标标物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企业。
1.2.3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2.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物投标。
1.2.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资格和能力。
1.2.6 投标人或其产品生产商须具有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相应有效认证证书。
1.2.7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性能和质量要求,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要求。
1.2.8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1.2.9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2.10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物类似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1.2.10条规定和履约中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1.2.11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
分包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2019年液碱采购、沈阳热电2019年液碱采购、2019年液碱采购 |
1、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独立企业法人,经营范围涵盖化学产品或化工原料或液碱等生产或销售。
2、若投标人是生产企业须具有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是销售商须具有并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注:对上表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消防设备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生产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应标物资质证或许可证,才有资格参加该标物投标。
1.2.12 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条件。
1.2.13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范围为环保集团: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运输、卸货、售后服务等,同时也包括技术指标、性能、结构和化验等要求等,液碱年需求量约为4217吨左右。热力集团:招标液碱为沈阳热电有限公司二期化学制水使用。供货时间2019年4月1日到2020年3月31日。沈阳热电有限公司5套阴床用液碱量为年需求约500吨。沈西电厂:年需求量约为150吨左右液碱。技术要求:执行国标:GB209-2006 优级品 (工业级);外观:液体氢氧化钠为粘稠液体;氯化钠(NaCl):≤0.02%;氢氧化钠(NaOH):≥45%;三氧化二铁(Fe2O3):≤0.002%;碳酸钠(Na2CO3)≤0.2%。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有关规定。
1.5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02月27日 09:00整到2019年03月07日 16:00整(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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