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设备采购项目—氧气呼吸校验仪、在线氟化物分析仪BOD分析仪COD分析仪、多气体检测仪红外热成像仪便携式色谱仪招标公告
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设备采购项目—氧气呼吸校验仪、在线氟化物分析仪BOD分析仪COD分析仪、多气体检测仪红外热成像仪便携式色谱仪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4-194CSIE00599/01/02/03 受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19年2月1日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1.1项目概况:详见第八章。
1.2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自筹
2.招标内容
2.1项目实施地点:内蒙古包头市
2.2招标产品列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氧气呼吸器校验仪 |
18台 |
详见技术附件 |
01包 |
2 |
在线氟化物分析仪 |
2台 |
详见技术附件 |
02包 |
3 |
生化需氧量(BOD5)检测仪 |
2台 |
详见技术附件 |
02包 |
4 |
COD分析仪 |
1台 |
详见技术附件 |
02包 |
5 |
COD分析仪 |
1台 |
详见技术附件 |
02包 |
6 |
COD分析仪 |
1台 |
详见技术附件 |
02包 |
7 |
COD分析仪 |
1台 |
详见技术附件 |
02包 |
8 |
多种气体检测仪 |
13台 |
详见技术附件 |
03包 |
9 |
热成像仪 |
2台 |
详见技术附件 |
03包 |
10 |
便携式色谱仪 |
1台 |
详见技术附件 |
03包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1)01包:*如果投标人按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参考格式见附件);
02包:*如果投标人按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参考格式见附件,仅需提供COD分析仪的授权)
03包:*如果投标人按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或销售商出具的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参考格式见附件,三种产品均需提供)
2)01包:*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品牌的氧气呼吸器校验仪于2016年—2018年的销售业绩清单,并提供上述清单中至少3份且合计不少于20台对应销售合同相关部分(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表明所供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用户名称、合同签订的时间及签字页等;
02包:*投标人须提供本次所投品牌的COD分析仪在2016年—2018年的销售业绩清单(清单格式见附件),并提供上述清单中所列的至少4台/套COD分析仪的销售合同相关部分(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文件,表明所供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用户名称、合同签订的时间及签字页等
03包:*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品牌的多种气体检测仪、红外热成像仪、便携式色谱仪于2016年—2018年的销售业绩清单,并提供上述清单中每种产品各3台/套对应销售合同相关部分(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表明所供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用户名称、合同签订的时间及签字页等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国际招标有关主管部门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公布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驳回投诉、不良投诉累计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到达3次及以上的,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5)*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标人2015年-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其中2015年-2017年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得低于本次投标金额的三倍;
3.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资料表。
3.3未登记并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领购
4.1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9年2月1日上午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9年2月18日下午16: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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