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2019-2021年结晶盐资源化处置(重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2019-2021年结晶盐资源化处置(重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2019-2021年结晶盐资源化处置(重新招标)招标人为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90400634。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经过生化处理、膜处理后的产生的浓水经过蒸发结晶装置进行零排放处理,同时产生结晶盐,主要以硫酸钠为主,实际运行后所产硫酸钠各项指标符合国标GBT 6009-2014《工业无水硫酸钠》中三类合格品的标准(即硫酸钠纯度≥92%),但结晶盐含水率有一定的波动。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2年期预计2.5万吨结晶盐资源化处置工作,包含装车、运输、资源化处置等工作内容,本招标所指结晶盐资源化处置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对结晶盐资源化利用,且不对环境造成任何影响,本招标资源化处置不包含任何形式的填埋、焚烧等处置措施。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开始执行之日起两年(暂定起止日期为2019年3月25日至2021年3月25日)。
2.3废物交接地点:招标人蒸发结晶装置或招标人厂内设置的临时存储库房。
2.4废物资源化处置地点:投标人设立的合法合规的资源化处置场所或投标人联合资源化需求单位指定的合法合规的资源化处置场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一般纳税人企业资格证明; (2)投标人应具有结晶盐或工业盐资源化处置能力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 (3)投标人资源化处置场所或投标人联合资源化需求单位指定的合法合规的资源化处置场所应合法合规,提供环评及竣工环保验收等行政许可批复文件;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受到安全或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购标请于2019年02月02日 09时30分至2019年02月14日 18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 未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途径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2019-2021年结晶盐资源化处置(重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2019-2021年结晶盐资源化处置(重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2019-2021年结晶盐资源化处置(重新招标)招标人为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90400634。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经过生化处理、膜处理后的产生的浓水经过蒸发结晶装置进行零排放处理,同时产生结晶盐,主要以硫酸钠为主,实际运行后所产硫酸钠各项指标符合国标GBT 6009-2014《工业无水硫酸钠》中三类合格品的标准(即硫酸钠纯度≥92%),但结晶盐含水率有一定的波动。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2年期预计2.5万吨结晶盐资源化处置工作,包含装车、运输、资源化处置等工作内容,本招标所指结晶盐资源化处置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对结晶盐资源化利用,且不对环境造成任何影响,本招标资源化处置不包含任何形式的填埋、焚烧等处置措施。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开始执行之日起两年(暂定起止日期为2019年3月25日至2021年3月25日)。
2.3废物交接地点:招标人蒸发结晶装置或招标人厂内设置的临时存储库房。
2.4废物资源化处置地点:投标人设立的合法合规的资源化处置场所或投标人联合资源化需求单位指定的合法合规的资源化处置场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一般纳税人企业资格证明; (2)投标人应具有结晶盐或工业盐资源化处置能力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 (3)投标人资源化处置场所或投标人联合资源化需求单位指定的合法合规的资源化处置场所应合法合规,提供环评及竣工环保验收等行政许可批复文件;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受到安全或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购标请于2019年02月02日 09时30分至2019年02月14日 18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 未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途径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2019-2021年结晶盐资源化处置(重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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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2019-2021年结晶盐资源化处置(重新招标)招标人为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90400634。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经过生化处理、膜处理后的产生的浓水经过蒸发结晶装置进行零排放处理,同时产生结晶盐,主要以硫酸钠为主,实际运行后所产硫酸钠各项指标符合国标GBT 6009-2014《工业无水硫酸钠》中三类合格品的标准(即硫酸钠纯度≥92%),但结晶盐含水率有一定的波动。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2年期预计2.5万吨结晶盐资源化处置工作,包含装车、运输、资源化处置等工作内容,本招标所指结晶盐资源化处置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对结晶盐资源化利用,且不对环境造成任何影响,本招标资源化处置不包含任何形式的填埋、焚烧等处置措施。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开始执行之日起两年(暂定起止日期为2019年3月25日至2021年3月25日)。
2.3废物交接地点:招标人蒸发结晶装置或招标人厂内设置的临时存储库房。
2.4废物资源化处置地点:投标人设立的合法合规的资源化处置场所或投标人联合资源化需求单位指定的合法合规的资源化处置场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一般纳税人企业资格证明; (2)投标人应具有结晶盐或工业盐资源化处置能力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 (3)投标人资源化处置场所或投标人联合资源化需求单位指定的合法合规的资源化处置场所应合法合规,提供环评及竣工环保验收等行政许可批复文件;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受到安全或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购标请于2019年02月02日 09时30分至2019年02月14日 18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 未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途径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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