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白毛坪风电项目施工工程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白毛坪风电项目施工工程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24/18-SG-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永州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相关项目永州梅岗、白毛坪风电项目施工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湖南华电永州风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公告以本次变更公告为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梅岗项目120MW、白毛坪项目50MW。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24/18-SG-0101 |
白毛坪风电项目施工工程 |
风场道路;风机吊装平台;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场内集电线路敷设;水保环保工程;升压站场平及建筑工程;升压站设备安装;风电机组、塔筒、箱变安装等。 |
5967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白毛坪风电项目施工工程】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力;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非联合体投标人适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内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条件:(1)联合体成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4)组成联合体的其中一方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另一方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5)承担风机设备、升压站设备安装的成员单位还需具有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及以上许可证。
4.近5年(2014年1月至今)具有以下业绩:(1)2个及以上50MW级及以上风电场风机基础施工业绩;(2)2个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业绩;(3)2个及以上山地道路(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或道路工程(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施工并投运业绩。非联合体投标,则投标人业绩应同时满足(1)和(2)条;若是联合体投标,应满足(1)、(2)、(3)条,同时联合体各个成员单位至少具备上述业绩要求之一。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等相关资料。
5.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不接受连续二年亏损的投标人;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平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方授权代表、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为投标方在职职工,需提供在本单位2018年1月至12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最高投标限价9835万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1-31 15:30到2019-02-15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1-31 15:30到2019-02-15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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