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灵石路(共和新路-沪太路)电力电缆隧道工程(第三方监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灵石路(共和新路-沪太路)电力电缆隧道工程(第三方监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灵石路(共和新路-沪太路)电力电缆隧道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见需求一览表。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工程类别 |
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 |
资格条件 |
总投资概算(万元) |
最高控制价(万元) |
工期(日历天) |
计划开工日期 |
建设公司 |
灵石路(共和新路-沪太路)电力电缆隧道工程(第三方监测) |
150960140018 |
基建 |
服务 |
灵石路电力电缆隧道全长约2660米,内径3.5米,3座顶管工作井(兼做电缆工井),2座顶管接受井(兼做电缆工井),4个地面人员出入口;通风、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监控、标识、支架工程等 |
(1)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正式设立、注册和运营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具有甲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3)具有同类项目相关业绩。 |
25825.6400 |
129.0100 |
730 |
2019-3-1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求一览表另有要求的除外)。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需求一览表另有要求的除外)。
3.4资质要求
3.4.1通用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日前一个月内。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方应分别出具。
3.4.2专用资质要求:见“需求一览表”。
3.5业绩要求:见“需求一览表”。
3.6项目经理要求:见“需求一览表”。
3.7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招标内容 |
安全质量要求 |
监理 |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
3.8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9其他要求:见“需求一览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1月31日至2019年02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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