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延安电厂(2×660MW机组)工程第二批辅机水岛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华能延安电厂(2×660MW机组)工程第二批辅机水岛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02-3006)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延安电厂(2×660MW 机组)工程第二批辅机水岛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自筹资金 0 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
规模:华能延安电厂(2×660MW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延安电厂(2×660MW 机组)工程第二批辅机水岛系统采购项目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001)华能延安电厂(2×660MW 机组)工程第二批辅机水岛系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
2.申请人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
3.申请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投产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国内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水岛”设备投运业绩(同一工程项目中至少须包含(1)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2)净化站或者中水(再生水)深度处理系统(3)工业废水处理系统或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或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共计3个系统),或2012年1月1日(以投产时间为准)以来,(1)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2)净化站或者中水深度处理系统(3)工业废水处理系统或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或生活污水处理系统,3个系统各具有国内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2个工程项目的投运业绩。业绩应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体现水处理系统内容及供货清单的页码)、投运证明材料。
4.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正常。
5.申请人未有国家、行业、华能集团公司和华能陕西公司的不良记录。
6.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02月02日09时00分到2019年02月19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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