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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一批综合招标采购项目(安保项目综合服务等)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1-25  浏览次数:79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2019年第一批综合招标采购项目(安保项目综合服务等)招标公告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2019年第一批综合招标采购项目(安保项目综合服务等)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19-GC-ZB001-ZH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总部统一组织监控,省公司具体实施”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2019年第一批综合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项目名称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附件一)。
分标编号 服务项目名称(分标名称)
SD19-GC-ZB001-ZH-AB 安保项目综合服务
SD19-GC-ZB001-ZH-JGDX 技改大修项目综合服务
SD19-GC-ZB001-ZH-YXYY 营销营业项目综合服务
SD19-GC-ZB001-ZH-YXZN 营销智能项目综合服务
SD19-GC-ZB001-ZH-YXJS 营销技术项目综合服务
SD19-GC-ZB001-ZH-YXSC 营销市场项目综合服务
SD19-GC-ZB001-ZH-KJ 科技项目综合服务
SD19-GC-ZB001-ZH-XX 信息项目综合服务
SD19-GC-ZB001-ZH-TX 通信项目综合服务
SD19-GC-ZB001-ZH-YJ 应急项目综合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3)如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接到对中标候选人行贿犯罪的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其行为视为“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日前一个月内(不适用于大学等事业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方应分别出具。
(5)不良行为处理: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质保期服务过程中,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6)联合体投标:本批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l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3.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分别如下:
(一)安保项目综合服务
包1-包5:独立法人;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具有安保服务业绩(可含于物业服务内)。
(二)技改大修项目综合服务
包1: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三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
(三)营销营业项目综合服务
包1-包3、包13、包14、包23:独立法人;投标人必须直接组建5人及以上项目管理机构组织本项目实施;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电力宣传推广项目业绩不少于5项。
包4-包7、包9-包12、包15、包17、包18、包20、包24、包25: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住建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
包8、包16:独立法人;具有软件产品成熟度CMMI3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营业厅信息化设备运维业绩不少于3项。
包19: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3项及以上营业厅维修业绩。
包21: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住建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三级及以上承试或承修。
包22:独立法人;具有安全评价甲级资质;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5个及以上电力安全性评价项目;专家工作组人员应不少于15人,其中8人及以上应具备国家注册安全评价师资格。
(四)营销智能项目综合服务
包1:独立法人;应具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车联网平台清分结算资质;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维业绩2项及以上。
(五)营销技术项目综合服务
包1-包3: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3个及以上营配调数据治理业绩。
包4:独立法人;具有软件产品成熟度CMMI3级及以上或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营业厅信息化设备运维业绩不少于3项。
包5、包6: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
(六)营销市场项目综合服务
包1:独立法人;具有国家相关部门备案资质的节能服务公司或电力需求侧管理相关机构;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展示展览业绩不少于3项。
(七)科技项目综合服务
包1、包2:独立法人;应为省部级及以上半导体材料与器件方向的工程研究中心或国家级检测中心或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3项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其中至少有1项国家级项目。
(八)信息项目综合服务
包1:独立法人;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二级及以上资质;现场维保人员至少一名具备思科系统(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CCIE认证工程师资格;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网络设备运维业绩不少于3个;具备思科系统(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授权。
包2:独立法人;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现场维保人员至少一名具备思科系统(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CCIE认证工程师资格;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网络设备运维业绩不少于3个;具备思科系统(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授权。
包3、包4:独立法人;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3级及以上资质;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信息化系统实施或运维业务业绩不少于3个。
(九)通信项目综合服务
包1: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二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备不少于5个光缆运维或施工业绩。
包2、包3、包4、包14: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二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备不少于5个通信施工或维护项目业绩。
包5、包6、包8、包9、包11、包12、包22、包23: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二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
包7:独立法人;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备15个及以上视频会议运维服务或维修业绩。投标人应具有通信工程师或运维主设备原厂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网络专业资格认证人员总共不少于3人,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和近一年社保证明材料。
包10: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大屏运维类项目业绩1个及以上。
包13: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备不少于3个通信电源运维或施工业绩。
包15: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备不少于5个音视频会议系统维护(维修或集成)服务业绩。
包16: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二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备不少于3个光缆施工或维护项目业绩。
包17: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备不少于5个信息通信系统施工或运维业绩。
包18、包19: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三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
包20: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二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备不少于2个光缆施工或维护项目业绩。
包21: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备不少于5个通信系统运维或施工业绩。
(十)应急项目综合服务
包1:独立法人;投标人提供的拼接处理器、混合矩阵须与青岛供电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现有矩阵互联互通,并提供矩阵原厂(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对接证明文件;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视频会议及周边系统运维业绩。
包2:独立法人;具有应急指挥中心锐取录播系统原厂(深圳锐取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淳中视频矩阵原厂(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索尼视频采集系统原厂(索尼(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应急指挥中心运维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
说明:本批次招标所有标包业绩须是与项目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并执行的合同,其它的不予认可。业绩均应出具相关合同的关键部分(包括封面、合同协议书、签署页、关键条款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1月25日至2019年01月31日,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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