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6号煤场干煤棚封闭改造项目主体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国电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6号煤场干煤棚封闭改造项目主体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投标编码:DLZB.CoM_20190122_11056159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国电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6煤场干煤棚封闭改造项目主体建筑工程(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GDCX01-SGZB19-0010
日期:2019年01月23日
1.1本次国内发布。
1.2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国电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6煤场干煤棚封闭改造项目主体建筑工程,招标人为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主体建安工程进行招标。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江苏省镇江市谏壁镇国电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
计划工期:本工程暂定于2019年3月1日正式开工,2019年5月20日完工。
项目概况:国电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装机容量2×330MW。
#6煤场为条形煤场,为六期2×330MW机组供煤,用煤量约为5000t/d,配一台悬臂式斗轮机,堆料3000t/h,取料1000t/h,煤场实际储煤量约为8万t。目前#6煤场中部设有一座跨度103m长度80m的钢网架干煤棚,本次封闭改造将原中部干煤棚向西延伸约120m,向东延伸约60m,结构形式同原中部干煤棚保持一致。原中部80m长干煤棚钢网架结构保留,原封闭压型钢板全部更换。封闭钢网架煤棚总长度约260m,跨度103m,两端局部开口。煤场堆煤高度12米。
现场条件:详见技术规范书。
国电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6煤场封闭改造主体建筑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受新建影响的原煤场挡煤墙、原煤场防风抑尘网拆除,地面道路、管沟、绿化等设施破除、移位及恢复,煤场排水沟的拆除与恢复,煤场端部非堆煤区的地面硬化;
2)封闭钢网架煤棚的地基处理、土方、基础及挡煤墙;
3)所有土建工程(含钢结构基础预埋件的供货和施工);
4)消防(挡煤墙外1m至厂区主管网的消防施工)、给排水系统(含雨水系统)、供配电、照明、防雷及接地(水平主接地网及与厂区主网连接部分)等的施工工作。
5)施工过程中,若施工场地空间不够需要租地、或需要建设临时设施、或需要拆除或移动现有建筑、生产设备设施,以及相应恢复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
6)负责通过集团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安全性评价及职业健康及本工程的最终验收、防雷接地验收工作;配合消防等管理和验收、评价等工作;负责环保、安全验评(含环评、验收、后评价全过程)。
7)在改造过程中,对原有建筑、原有设备的保护、拆除、移位、恢复原貌及余物清理。
以上所有工作的施工、检查、试运行、消缺、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及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谏壁2×330MW#6煤场干煤棚改造主体建筑工程 |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五年须具有1个及以上干煤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1台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主体工程施工业绩(以上所述施工业绩必须含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用户证明材料。
5、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和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担任过与本项目同类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主体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并提供业绩证明。
7、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并须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2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
1.4.3投标人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4.4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满足1.4.1关于合同业绩的要求,内容须体现项目名称和招标业绩要求的施工内容、规模数量、签订时间、签订方盖章签字页等关键合同信息)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回访记录、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执行完成的材料(上述材料内容需含工程名称、竣工日期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如为分包工程业绩(即与总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分包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包人或最终用户(非总承包人)提供的工程竣工证明材料。以竣工日期作为业绩的计算起点时间,竣工日期是以用户证明中写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注:近5年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标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5年。
1.5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9年01月23日09:00至2019年01月30日16:00出售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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