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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伊宁市商品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寄递物流安检平台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1-24  浏览次数:14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2018年伊宁市商品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寄递物流安检平台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2018年伊宁市商品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寄递物流安检平台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18年伊宁市商品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寄递物流安检平台二期设备采购项目(代理机构编号:TC199H05V),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伊宁市依据国家针对寄递物流企业监管的相关文件要求,根据《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号文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及电子政务规划建设的相关文件,此项目拟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开展物流监管平台建设,落实物流企业实现“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个百分百制度。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物流监管平台软件1套、视频监控统一管理软件1套、二代身份证读卡器30台、高拍仪30台、Oracle数据库1套、安全接入终端40台、安全接入软件40台,不划分标包。
1.3质量标准:合格。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38万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5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到货。
1.6项目预算:137.75万元(含税)
2.★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2.1.1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2财务要求:参选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16年以来最新一期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2.3业绩要求:参选人2015年1月1日至今须具备同类货物的供货经验(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须包括合同关键页、金额页、签章页,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2.4信誉要求:
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一般纳税人资格:
参选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参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参选/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参选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月9日—2019年1月11日每日北京时间10:30至13:30;15:30至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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