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HD-ZDGJ-0000-1-0004-1/5 |
芜湖发电2019-2020年度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工程 |
一、招标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
本项目包含厂区范围内的主厂房、附属用房、库房、办公楼、生产楼、栈桥等建构筑物的所有内外墙面、地面、顶棚与吊顶、屋面、门窗等的维修。厂区所有道路及围墙、护栏、雨水污水排水系统等附属设施的维修.设备、管道、金属平台、栏杆等防腐油漆维修。老厂区属于芜湖发电公司资产的建筑物的维修。(如:培训楼、通信楼等)。因机组日常维护、计划检修、抢修而发生的零星土建配合工作。设备及设施的清灰(煤、粉、淤泥)、日常设备检修、机组计划检修等需要的计日工。
二、工期要求
按业主要求的时间进行维修。
三、合同起止时间
2019年3月1日-2020年11月30日。 |
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2014.1-2019.1)至少2个燃煤发电厂土建工程施工或土建维修项目合同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的复印件(封面、技术协议、签字页、验收资料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网站(http://cx.cnca.cn/rjwcx/web/cert/index)查询为准,未被列入暂停、撤销状态。)(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设计、制造或施工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工程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工程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投标人企业资质及注册人员情况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为准)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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