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HD-ZDGJ-0000-1-0004-1/28 |
芜湖发电厂用工程车辆维护保养及大修 |
一、招标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
本项目对招标人41台工程车辆进行维护保养(详见招标方工程车辆清单),对公司10台工程车辆进行大修(详见招标方大修车辆清单)。维护保养部分:招标人厂内工程车辆及液压搬运车(见设备清单)日常的小修(消缺维护)、二保、钣金维修、电路检修维护、正常使用磨损零配件(单件1000元以下)的更换以及协助招标方进行工程机械的保洁工作。大修部分:投标人必须按照工程车辆随机技术说明书标准对招标人所要求的工程车辆进行大修。
推耙机5台、推土机3台、装载机2台、挖掘机2台、叉车(1.5-12T)11辆、50吨汽车吊1台、自卸车(1.5-5T)2台、液压搬运车(1-3T)15辆,合计41台工程车辆。
二、工期要求
按业主要求时间进行。
三、合同起止时间
自2019年3月9日-2021年12月8日。 |
1.投标人应具有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颁发工程机械维修企业资质整机类三级或专业类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5年内(2014.1-2019.1)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期一年及以上工程车辆维保项目的合同业绩以及不少于2个工程车辆大修项目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的复印件(封面、技术协议、签字页、验收资料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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