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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南宁代表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打捆招标 |
一、招标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
1、南宁代表处一体化管理公司的卫生保洁工作、生产办公区域物业管理工作、档案管理、会务接待服务、交通保障等服务。
2、达到行业标准,满足业主需求。
实施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宜州市、贵港市、崇左市、梧州市、合浦县,投标单位可根据招标方项目公司分布情况配置服务人员。
二、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后两年。
三、合同起止时间
自合同签订后两年。 |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3.12-2018.12)应具有至少1个电力企业与本次招标范围同类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合同业绩。 |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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