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宁煤煤制油分公司2019年煤制油分公司气化厂临时挖掘机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神华宁煤煤制油分公司2019年煤制油分公司气化厂临时挖掘机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神华宁煤2019年煤制油分公司气化厂临时挖掘机租赁服务询价采购(项目编号:CSIEZC190400705)已经批准采购,项目业主(采购人)为神华宁煤煤制油分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网上国内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
煤制油气化厂自满负荷运行以来,气化渣和滤饼含水量较大,进入冬季后厂内渣道、滤饼仓及运渣道路结冰严重,人工清理困难且效率低。为保障冬季灰渣正常外运,需长期对结冰道路和沥水场及经五路检查站路面冻渣进行清理。为提高工作效率,现需要租赁一台轮式单斗液压1.25m3型挖掘机对拉渣道路及装置区冻渣进行日常清理。
3.采购内容及范围:
(1)投标人需提供一台轮式单斗液压1.25m3型挖掘机,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气化厂灰渣运输道路、气化渣道、滤饼仓、地沟、经五路路面、沥水场及周边道路积冰、积渣的清理工作,每个台班8小时,根据工作量确定作业时间。若出现紧急情况,车辆24小时(含周末、节假日)随时到位。
(2)投标人需配备持证的挖掘机操作人员。
(3)台班数计算规则:进入工作现场连续正常工作时间小于等于2小时(含)的按0.3个台班计;连续正常工作时间大于2小时小于等于4小时(含)的按0.5个台班计;连续正常工作时间大于4小时小于等于6小时(含)的按0.75个台班计;连续正常工作时间大于6小时小于等于8小时(含)的按1个台班计;连续正常工作时间大于8小时小于等于10小时(含)的按1.2个台班计;连续正常工作时间超过10小时后按以上规则计取台班。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项目地点:神华宁夏煤业集团煤制油分公司气化厂。
4.供货商的资格要求
4.1本次采购要求供货商必须: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
(2)提供挖掘机车辆登记证或购车发票(提供原件扫描件)。
(3)提供参与本项目操作至少1名人员挖掘机操作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4.2本次询价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询价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19年1月23日至2019年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询价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