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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灾系统建设项目一期设备、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1-23  浏览次数:2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两地三中心”容灾系统建设项目一期设备、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两地三中心”容灾系统建设项目一期设备、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两地三中心”容灾系统建设项目一期设备、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本项目的设备、服务进行采购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现邀请有意愿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集团“两地三中心”容灾系统将设置管控中心, 管控中心划分为总控中心和分控中心。总控中心设置在北京西单生产数据中心,分控中心设置在青岛数据中心。
青岛数据中心设置有监控大厅,其内设置有监控屏幕。本项目分控中心设置在监控大厅,其应可以通过终端实施管控,可以通过监控屏幕展示和管控,并可通过网络在总控中心展示分控中心信息。将企业云的服务器、网络设备等硬件资源的库存和运行数据,虚拟机、数据库、中间件等资源库存和监控数据,企业云系统安全数据,以OpenAPI的形式提供,并通过可视化屏幕做监控和展示。
“两地三中心”容灾系统建设项目一期需要在青岛异地容灾中心建设企业云,采用混合云的建设方案,与租用的阿里云云计算资源实现柔性连接,统一管理,与在青岛异地容灾中心的传统网络连接形成混合IT架构,并将与二期在北京西单生产数据中心建设的企业云之间实现互备。一期企业云软件初始配置满足100个计算节点。
为提高信息安全水平,保障各类业务应用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华能集团按照“两地三中心”容灾模式进行信息系统容灾建设,已建设完成华能集团应急容灾系统,其中,在同城容灾中心(临时租用北京联通机房)保护重要信息系统数据,在异地容灾中心(临时租用华能山东分公司机房)保护核心信息系统应用。生产数据中心位于北京西单华能大厦。华能集团正在山东青岛建设专用异地容灾中心机房设施,预计在2018年底建成投用。
为落实华能集团信息化规划和更好发挥异地容灾中心作用,华能集团对“两地三中心”容灾系统进行了详细规划设计。并将按照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
青岛容灾中心信息安全系统是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三级来规划设计的,本期项目按照容灾系统建设详细规划要求,青岛容灾中心信息安全系统共划分10个区域,分别为安全接入区、互联网终端接入区、广域网接入区、服务外联区、网络核心区、云网交换区、业务应用区、云安全功能区、业务终端区、安全运维管理区、安全监测区。采购设备包括,防火墙、链路负载均衡、VPN网关、漏洞扫描等十余种安全设备。
为提高信息安全水平,保障各类业务应用系统稳定可靠运行,集团公司按照“两地三中心”容灾模式进行信息系统容灾建设,已建设完成应急容灾系统,其中,在同城容灾中心保护重要信息系统数据,在异地容灾中心保护核心信息系统应用。生产数据中心位于北京西单华能大厦。集团公司正在山东青岛建设专用异地容灾中心机房设施,
1.2招标范围
标段 设备名称 数量 招标编号
1 管控中心平台 1项 HNZB2019-01-1047-1
2 企业云软件项目 1项 HNZB2019-01-1047-2
3 企业云硬件项目 1项 HNZB2019-01-1047-3
4 信息安全项目 1项 HNZB2019-01-1047-4
2.资格要求
2.1资格条款
标段1:管控中心平台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或科研单位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为产品原厂商;若代理商投标,需具备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并获得原厂商授权。
(3)投标人必须熟悉招标人业务特点。
(4)投标人近3年承担过至少3个同类、同等规模管控中心建设项目。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管理体系。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7)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8)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11)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标段2:企业云软件项目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或科研单位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为云平台系统原厂商;若代理商投标,需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并获得原厂商授权,且具有相关云平台建设实施的经验。
(3)投标人必须熟悉招标人业务特点。
(4)投标人近3年承担过至少2个同类、同等规模云平台建设服务项目。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管理体系。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7)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8)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11)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标段3:企业云硬件项目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或科研单位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为产品原厂商;若代理商投标,需具备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并获得服务器及网络设备原厂商授权。
(3)投标人必须熟悉招标人业务特点。
(4)投标人近3年承担过至少3个同类、同等规模云平台建设服务项目。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管理体系。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7)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8)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11)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标段4:信息安全项目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或科研单位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为产品原厂商;若代理商投标,需具备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和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认证并至少获得两类产品原厂商授权。
(3)投标人必须熟悉招标人业务特点。
(4)投标人近3年承担过至少2个同类、同等规模网络安全建设服务项目。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管理体系。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7)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8)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11)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报名及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方式: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从2019年1月18日9:00起至2019年1月22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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