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钢加(天津分公司)激光落料线项目天津钢加电力增容改造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长春钢加(天津分公司)激光落料线项目天津钢加电力增容改造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投标编码:DLZB.CoM_20190121_110560857
受鞍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部委托,对长春钢加(天津分公司)激光落料线项目天津钢加电力增容改造总承包工程(第二次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 AB201901212952
2.项目名称 长春钢加(天津分公司)激光落料线项目天津钢加电力增容改造总承包工程(第二次公开招标)
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鞍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部(工程编号:18股改065A)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鞍钢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本项目地点位于天津鞍钢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4.2招标范围:天津钢加电力增容改造工程总承包:1、拆除3车间配电室高低压设备,将原1250KVA变压器及低压柜移装至4车间新建配电室(电容吸收柜更新),与新增1600KVA变压器合并一个配电室供电;2、负责联系申办报装用电申请,协调国家电网天津东丽分公司确定外网施工方案,协调因外网施工路由所涉及单位的停电计划办理并配合外网施工;3、负责配电室高低压供电设计、审核、设备制造、安装调试、工程试验验收(土建和送电两次验收)及送电。1250KVA低压供电见设计Z600电4、电5,1600KVA低压配电负荷见附件。商务要求。
5.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试、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且要求承装、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5.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5.4管理体系要求:涵盖本项的质量管理体系。
5.5如使用专利技术,需要专利所有人授权并提供专利授权证书(原件扫描件)。
5.6投标单位投标前需要到现场踏勘,并签署技术协议。
5.7根据《鞍山钢铁集团相关方安全管理规定》中标方需通过《鞍山钢铁集团公司范围内保产作业相关方安全管理专项评价》取得准入资格方可开展施工,如不能取得准入资格中标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中标单位必须执行《鞍钢厂区范围内技改项目施工临时围挡标准(试行)》(股份技发〔2018〕118 号)要求的相关规定。
5.8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
(4)基本帐户的开户证明(扫描件);
(5)资质文件、质量管理体系证明文件(扫描件);
(6)业绩证明文件(扫描件);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照片。
5.9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无发生重大危害事故记录,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
5.10在鞍钢出现过安全、生产、环保、消防等事故的投标单位,投标无效。
5.11企业简介:包括基本情况介绍,施工、服务能力和企业优势等。
5.1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以上文件评标委员会保留查看原件权利。
6.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01月21日至2019年01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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